公示 | 材料与能源学院学生学风舍风检查公示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8 23:00:13


材料与能源学院学生课堂考勤情况公示


经抽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9周,我院大部分学生均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但发现仍有少数学生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擅自旷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为严肃校风校纪,及时教育广大学生,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给予程如愿共1人的旷课情况进行公示。

 

以上公示期为11月15日至 11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联系学院团委学生会纪保部反映情况。


联系人: 李固

联系方式: 13533310515


附: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课堂考勤情况一览表(第9周)




材料与能源学院宿舍例行检查情况公示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学习和住宿环境,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及违规处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给予第八周例行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宿舍进行公示。(宿舍违规包括:宿舍乱拉乱接电线和大于等于1200瓦的大功率用电器和锅、电磁炉、电热棒等违规电器)

 

如有异议,请及联系材料与能源学院学生会纪保部反映情况。

联系人:曾嘉欢

联系方式:15813364905


填报日期:2017年 11 月 10 日

本次检查共查出违规宿舍14间,违规统计如下: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违规宿舍一览表(第8周)


友情提示:大家可以购买有“3C”认证的1000W的电吹风跟热水壶,这个是合乎规格的电器。


为平安材能建设,解答部分同学不清楚违规电器标准,不知道1200瓦热水壶吹风筒是违规电器的问题,附2017版“安全承诺书”的通知,你们可是在上面签过名了哦




关于认真学习《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位同学: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2017修订版业已发布,为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学生正常的宿舍生活安全,现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新版《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部分章节摘录如下,其余内容请自行查阅: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严禁在公寓区内燃放烟花、鞭炮,严禁高空掷物,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将管制刀具、实验器材、化学制剂等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做实验等行为,违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不得私接、偷用、损坏、涂改、阻塞公用水电和消防设施,违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禁止在应急灯、消防指示灯等消防设施上私接电源,违者从重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须进行赔偿。


第三十三条  学生应爱护宿舍热水设施,禁止破坏、反接、绕越、私接热水表具等行为,违者除按价赔偿外,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禁止私自安装使用≥1200W大功率电器(包括空调、电热水器、电磁炉、微波炉、电烤箱、电暖器、电炒锅、冰箱等)和违禁电器(包括电饭锅、电热棒等),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五条  禁止在公寓区内燃烧纸张、杂物等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六条  禁止在宿舍和公寓区内生火烧水、

煮食,严禁使用煤气炉等明火设备,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七条  其他因违章用火用电等引起火灾、线路损坏或给学校、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三十八条  学生应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生宿舍的校园网络管理规定,网络弱电设备机房禁止违规使用、堆放杂物和垃圾,违者按学校网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  禁止在学生公寓区内使用广州市明确限制的“五类车”,禁止从宿舍、消防插座、公共插座等违规私自拉线充电,违者按照学校交通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各班以宿舍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在下表签字确认:

宿舍长代表本宿舍全体成员,在下文空白处手抄本段冒号后面文字:本人已完整阅读并承诺遵守《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之全部规定,为自己的安全负责。




同学们请遵守相关规定,以免收到一份如下违规告诫单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优秀宿舍”汇总表

7栋-308


 6栋-105


7栋-327


出品 | 团委信息中心

图文来源 | 学生会纪保部

微信编辑 | 陈维杨

责任编辑 | 史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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