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学》“鲁奖作家特辑”滕肖澜:上海底片(上)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8 23:00:13

编者按:2014年上海作家滕肖澜、批评家程德培荣获第六届鲁迅文学奖。本期,我们与读者分享他们在《上海文学》上刊发的佳作——滕肖澜的中篇小说《上海底片》,程德培的批评文章《“镜子”里外都是“镜子”——铁凝小说论》

上海底片 (上)

滕肖澜

我常常想起那段岁月,其实只隔了十几年,却似完全是另一个世界了。连天空的颜色都不同,淡青色,偏暗,像蒙了层薄薄的灰,是磨砂的效果。光圈调到极低,从口径里漏些光进来,镜头上贴层膜,把光线再滤掉一层——只需在技术上稍作处理,便有了腾挪时空的功效。同样是外滩的上海总会,文艺复兴式风格的建筑,镜头下便是另一番模样,青黑色打底,六根爱奥尼克立柱顶端呈漩涡状,像女人的长波浪,还不是如今那种随意的造型,而是笔直地垂下,只在底端卷曲,直的直,卷的卷,泾渭分明。早些年曾时兴过一阵的风格。除了这,即便是在普通民居,气质也是不同,耳里听到的沪语,比现在要多得多纯得多,触目间,衣服颜色也单调得多,不是灰便是蓝,要不就是黑色。还有人身上那种摒气凝神的态度,即便是吵架,声音也是往里收的,点到为止。那时人的经典表情是有些露怯的笑容,彼此保持着距离,客气、拘谨,透着处世的矜持,各行各路,冷暖自知。不似现在,连尘土都在拚命往上飞扬。

父亲扔给我一本《西餐礼仪入门》。连着几天,母亲都煎了牛排,让我练习刀叉。大伯夫妇从美国回来,下榻希尔顿。周末与我们约在宾馆吃西餐。为了这次碰面,父亲给我买了一条新裤子,拿熨斗烫出两条笔挺的筋,上身配白色短袖衬衫,皮鞋亮得能照出人影。他叮嘱我,多微笑少说话,刀叉绝不能碰撞发出声音,席间如果上厕所要说“excuse me”。母亲到理发店做头发时,带上我,让我给她些意见。我坐在角落,看理发师先把母亲的头发润湿,分出发片,涂上烫发水,再将每片头发按同一方向旋转上好发杠,套个薄膜帽子,整个放到烫发器下去蒸。完成后,我看着她湿漉漉的满头小卷,说,不灵,还不如本来呢。她说这是礼貌,赴客人的约,做头发显得隆重。我说,去外婆家吃饭,你怎么从来不做头发?她说,外婆家都是自己人。我说,大伯也是亲戚。母亲便停了停,叹道,再亲的亲戚,几十年不见,也成陌生人了。

周末,一家三口盛装出席,叫了出租车,径直到希尔顿门口。那是我第一次到五星级饭店,推开玻璃旋转门的那瞬,触目便是一片亮,每寸地方都在反光。母亲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一路发出清脆的“叮叮”声。冷气很足,空气里弥漫着不知名的香水味。到处都是穿西装的人,神情闲适、优雅。不知从哪个角落传来的钢琴声,轻轻回旋着。

侍应生把我们带到座位上。大伯与大伯母站起来迎接。大伯身材高大,脸色红润,鬓角有些泛白。相比我们的正式,他们反而穿得随意。大伯是夹克衫牛仔裤,大伯母则是一套咖啡色裤装,不施脂粉,只在颈里挂一条珍珠项链。大伯轻拍我的头,叫我“弟弟”,说曾经见过我的满月照,转眼就成大小伙子了。他们的上海话听着有些别扭,应该是长期在国外讲英语的关系。大伯母拿出一台理光相机给我,说是见面礼。父亲母亲使劲地推辞,但拗不过她,只得收下。又示意我致谢。我拿着相机,不知怎的,竟憋出一句“Thank you”。那种场合,五星级饭店,对着两个归国的华侨,好像自然而然就说了英语。很是应景。事后父亲对我说,应该加上“Very much”,那就更好。

侍应生送上菜单。我点了牛排,五分熟。端上来牛排泛着血丝,便有些后悔,该说“七分熟”才是。半生的牛排切起来有些吃力,与前几天练习的范本完全不同。我竭力保持着冷静,脸上微笑,刀下使劲。大人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母亲平常语速很快,现在则放得很慢,说一句,笑一下,再吃一块肉。坐姿优美,腰挺得笔直,微微前倾,拿刀叉的小手指稍稍翘着,咀嚼时闭着嘴,完全听不见咂巴咂巴的声音。所以母亲说的没错,大伯是客人而不是亲戚。像外婆、舅舅、舅妈、姨妈、姨父那样的,才是亲戚,团团坐一桌,热乎乎地聊天。厨房总有人在忙碌,这边叫“这么多菜,别烧了”,那边探出个头,“慢慢吃,汤还没好呢”。遇到谁的拿手菜,便换个位置去厨房,说这菜我来烧。上来一道,不管是好是坏,都会品评一番。各家的近况,工作、小孩、身体,都是话题。那样的环境,坐着躺着放屁打呼都不是问题。亲戚嘛。可突然间,天上掉下个大伯,去世爷爷的长子,父亲的大哥,老法里应该算是嫡亲的,解放前跟着爷爷去了香港,辗转又到美国定居,落地生根,父亲与他差了十来岁,当年还在襁褓里,那样兵荒马乱的年代,一大家子好几十口人,难免有顾不全的,父亲便是被奶妈带大的,连亲生爹妈什么样都没见过。初时还有书信来往,越到后面就越是艰难。间中也曾托人七拐八弯带些东西进来,比如罐头、衣物什么的。再往后就彻底断了一阵。也不知是如何又联系上的。

大伯问我,平常喜欢做些什么。我正在犹豫,父亲替我回答,看书、打球、偶尔也写几笔大字。我脸上有些热。大伯指着我手里的相机,说,以后空下来,可以拿这个拍照,再把照片寄到美国给我们看,好吗?我说,好。

席间,大伯母去了卫生间,一会儿,大伯也起身去了。餐桌上剩下我们一家三口。父亲和母亲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换个坐姿。中场休息似的。母亲把嘴里一口牛排吐掉,说,什么五星级宾馆,牛排还没我做得好吃,骗钱的。父亲做了个“嘘”的口形,示意她小声些。母亲撇嘴说,你大哥又没有顺风耳。父亲嘿的一声,摇头道,你这人啊。

一个侍应生过来为我加水。他微微侧身,右手持壶,玻璃水壶与杯子间有个很漂亮的角度。加完水后,他用英语问了我一句,我没听清,“啊?”他微笑着,用上海话又说了一遍,“菜式味道还可以伐?”我怔了怔,“蛮好的。”

“慢用哦。”他说完,走到另一桌为客人加水。那是一对外国年轻男女,他与两人聊了几句,也不知说了什么,便听那女人欢快地笑起来,那男人还在他肩上拍了一记,老朋友似的。那侍应生从口袋里掏出笔,又从旁边拿了张纸巾,在上面写字。出于好奇,我伸长脖子看去,是拼音,头一个便是“ni hao”(你好),下面还有“xiexie”(谢谢)、“dui buqi”(对不起)、“zaijian”(再见)——应该是教那两人中文。便有些奇怪,想这侍应生倒也好兴致。再看下去,见他一桌桌地走,点菜或是加水,通常都会搭讪几句,客人多是老外,他英文似乎不错。角落里一个胖胖的外国老太朝他招手,他走过去,老太拿了几张人民币买单,又额外掏出一张美金给他,应该是小费。离开时,老太还和这人握了手,“have a nice day!(祝今天过得好)”,他笑着回应“you too(你也是)”。我不由得格外留意起这人来,二十出头年纪,瘦高个,衬衫领结西装马夹,笑起来牙齿雪白。虽是侍应生打扮,人群中却完全不会湮没,上海话说就是“长得很正气”。

大伯买单时,这人垂手站在一边,大伯给了他几张整票,说“keep thechange(不用找了)”,他说声“thankyou”。我注意到他鼻尖那里微微扇动了一下,眉宇间闪过一丝淡漠,便猜测找头或许所剩不多。只是一秒钟的工夫,他立时又恢复了笑容,很热情地问我们要不要再加水。目光经过我时,他发现我正在看他,停顿一下,朝我笑笑:

“相机很漂亮啊。”他指着我手边的照相机。

“谢谢。”我答道,随即又条件反射地朝大伯夫妇看,“——谢谢大伯,谢谢大伯母。”

“我等着你寄照片给我们哦。”大伯道。

离开时,大伯夫妇送我们到宾馆门口,门童上来问我们是不是要车。父亲本来打算回去时坐公交车的,但这种情形下,便不好意思说“不要”,只得点头。伯父与父亲拥抱了一下,然后我们上车,摇下车窗,与他们挥手告别。

路上,母亲便开始发牢骚,翻来覆去说着“没名堂”。她说,像去见祖宗似的,光买新衣服就花了两个月工资,没名堂,不就是吃顿饭嘛,用得着这么郑重其事吗,没名堂,真是没名堂。我想说,还有那些练习用的牛排,也不便宜。父亲初时不语,后来被她说得烦了,就说,人家大老远来一趟不容易,我们郑重一点有什么错,都是亲戚。母亲停了停,看见打表机上不停飞跃的金额,又是火起:来去还要叫“差头”,轧这种清水台型,没名堂。下车时,父亲口袋里只有一张百元钞票,就问母亲,零钿有吗?母亲翻了一遍口袋,叫起来,今天穿成这样,怎么会把零零碎碎再放在身上,一弯腰丁零当啷全掉出来,好看啊?父亲哎哟一声,还没说话,司机在旁边道,整钞票给我吧,我找得出。

当天晚上,我在房间研究那台照相机,隔壁父母争吵的声音源源不断地传进来。大伯的事情是根由,旁岔出去,枝蔓越生越长,密密麻麻。母亲嘴里都是委屈,说父亲这个人是虚的,空架子搭出来的,没享过一天大户人家的福,却惯出大少爷的臭毛病,二十年高中教师当下来,还是初级职称,也不晓得通路子想办法,又不肯“背小猪”,说那不是君子所为,清汤寡水硬撑着,吃不饱饿不死。突然冒出个从未见过面的大哥,倒似打了兴奋剂,其实人家也只是到上海办事,顺道来看看你,送个照相机意思意思,人家什么身家,这只是九牛一毛。你倒是劳民伤财。过日子不是做戏,面子要到位,可里子也不能太烂,这才是道理。母亲又恢复了飞快的语速,呱啦松脆。她说十句,父亲才回一句。父亲说,跟他们搭上线,你说是为什么?母亲反问,为什么?父亲问,你不懂?她道,我不懂。父亲便嘿的一声,不说话了。

母亲走出来,见我正对着墙角的鱼缸按下快门,忙不迭夺下我的照相机,但已迟了,一卷胶卷被我拍得所剩无几。她说声“作孽啊”,一跺脚,进了厕所。父亲也出来,朝我叹气,“你啊你——”我识相地回到自己房间,随手拿出一本书,看了起来。

几天后,我去图书馆借书,父母都上班,午餐本来也是泡饭酱瓜,到了饭点,便打算买个面包将就。经过一家银行门口,听见有人大声说话,“你走你走,这种价钿没人会做,我话放在这里,随便你。”我随意瞥了一眼,见角落里站着两个男人,说话那人个子很高,有些面熟,再一想,竟是那天希尔顿里的侍应生。

“朋友不拎行情,”这人嘴里叼咽,倚着墙,两条腿交叉站着,一会儿,从口袋里摸出几张美金,塞到另一人的手里,又从那人手里接过一叠人民币,“我天天在这里,不是一枪头生意。朋友有需要,下次再来寻我。——我叫毛头。”

毛头。十个上海人里便有一个小名叫“毛头”,是再普通不过的。那天依稀看见他胸牌上的英文名字,好像是“Jerry”,又像是“Jacky”。只隔了几天,他便似换了一个人。上海话切口张嘴便来,神情不羁中还带着几分流气。他T恤上有个玫瑰花标志,我知道这牌子是“梦特娇”,父亲也买过一件,几乎没舍得穿。下身一条米色料作裤,脚上竟蹬了双拖鞋,露出脚趾。头发有些乱,不涂摩丝,发型也是完全不同。

他把钱塞进裤袋,立时便拱起一块。抬头看见我,先是一怔,随即“啊”的一声:

“是你——”

我不知该怎么同陌生人寒暄,便说声“你好”。他也有些不自然,瞥见我手里的书:

“借书去了?”

“嗯。”

“一看你就是读书人。”他捧了个小场。这一瞬,好像又回到了希尔顿,他是侍应生我是客人,他满场地飞,奉承话张嘴便来。很讨喜。

“你叫毛头?”我忽道。

他又是一怔,随即笑起来,“是啊,——你呢,你叫什么?”

“董泽邦。”

“乖乖,这个名字很有气势。”他朝我竖大拇指,“将来要做大事情的。”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

“小小年纪就到宾馆吃牛排,可以啊。”

“第一次,”我老老实实地道,“以前从来没有过。”

“是吗?看你刀叉用得很熟练——你大概天生就是吃西餐的人。”

我嘴巴动了动,没把之前练习的事情说出来。

旁边又来了生意,一个中年男人朝这边张望,毛头朝我点点头,走了过去。“朋友,调美金啊——”我呆呆站了一分钟,捧着书离开了。

我把从图书馆借来的《摄影技术入门》藏在枕头下,还有拿零花钱买的一卷胶卷,塞进抽屉的最内侧。照相机被母亲没收了,但找出来并不太难。东西拿走,空盒子依然放在原位。早晚会被母亲发现,但拖得一时是一时。我不是个喜欢顶撞父母的人,倒也不是孝顺到那个份上,而是性格使然,好像目前为止,并没什么事值得跟父母过不去。这次算是个例外,谈不上硬碰硬,至少也是软佻皮。后来再回想到这层,觉得也是宿命的一种,大伯好端端的,偏偏送了个照相机,而我拿起照相机的那一刻,对准景物,便觉得眼前豁然不同,有什么东西从脚底直冲到头顶,脸烫得厉害,头皮一阵阵发麻,身体都不像自己的了,想尖叫,想围着操场跑上几圈。

再次遇见毛头,依然是在银行门口。我本来不必经过那里的,但不知怎么,自然而然就走了那条路。几个黄牛在门口兜生意。毛头是其中最年轻的,但架势却绝不青涩,神情里自有一番老道。再次见面,我主动与他打招呼:

“哎,毛头。”

他一怔,随即直呼我的名字,“董泽邦,是你啊。”

因为已是第三次见面,不自觉地,我们说话随意了许多。我问他,警察会抓吗?他说,会,不过没那么容易被抓住,这点素质还是有的。我又问,多少人民币换一美金?他笑笑,怎么,你也想换点?我说,随便问问,了解一下行情,我又不出国,要美金没用。

他买来两块冰砖。我们倚着墙,小心翼翼地撕开包装纸,啜着吃。气温太高,路面腾起一层蒸气,我们尽可能地靠近银行大门,好让里面的冷气透些出来。我问他,老站在这里,不热吗?他说,热也没办法啊,否则哪来的钱请你吃冰砖?

他朝我笑。我停了停,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递给他。他接过,照片上是他与一人站在角落,他手持美金,那人则拿着人民币,正在交易。毛头脸色一变,推了我一把:

“朋友,啥路道啊?”

我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不是的,你别误会,我是觉得有趣,所以才拍下来,没别的意思。”

他把照片还给我:“吓我一跳。”

我又取出一叠照片给他看,是在离家不远的街心花园,池塘、花草、鸟雀、假山……见到什么便拍什么,再偷偷冲印出来。毛头问我,喜欢拍照?我点头。他便认真地看起来,挑出一张,柳枝掩映着江边亭一角,阳光从柳枝后头漏些出来,金黄点点。他说这张最美,有些明信片的意思。

第二天我依然去找他,带了乔家栅的豆沙包。边吃边聊。好像一下子,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他问我那天买单的人是谁,我说是大伯。他便笑笑,说,你们肯定不常见面。我说,是啊,第一次见面。他说,一看就晓得,你们是两路人。

我把家里的事情告诉他。依我那时的年龄,交朋友往往要将老底交代彻底,才够虔诚。家族史那段是绕不开的,我把听来的一鳞半爪凑起来,拼成一段豪门全景,吃穿用度,都往大里夸耀。他称我为“小开”,要是上海没解放,那我现在就是标准的大户人家少爷。我很理智地纠正他,如果那样的话,我爸和我妈未必能遇见,不会结婚,也就没有我了。他停顿一下,说,那不一定,有缘千里来相会,世界上的事,谁说得准呢。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时常见面。空闲时,他带我去舞厅蹦迪,去弄堂口斗蟋蟀,去录像厅看录像,去襄阳路淘假名牌。碰上黄牛生意赚头好,就去“沈大成”吃赤豆刨冰,去“红房子”吃虾仁杯。因为他的兴趣广泛,我的生活倏然变得丰富起来。他比我大不了几岁,阅历却足够当我的老师。他说这是读技校的缘故,“技校出来马上工作,十六七岁就是大人,你三年高中再加四年大学,有得早了,不用急着断奶。”我问他工作几年了。他扳着手指,说,今年是第五年。他说他之前在太平洋百货当售货员,去年刚进希尔顿。

“你英语挺好的。”我说。

“好什么呀,——我是小学生水平,”他道,“你的词汇量肯定比我多。我除了日常那些,别的就不会了。”

“那也挺好,我是哑巴英语。”

“脸皮厚一些,别怕开口,其实老外也是人,他听你说英语,就像你听外地人说上海话,笑一笑就过去了。没事。”

我喜欢和毛头聊天。他说话有种独特的魅力,大白话里透着意味,让人忍不住想与他亲近。当我了解到他其实并不像他表现出来那样洒脱时,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至少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我很服帖他。那个暑假,我仿佛拿到一把钥匙,开启了一个世界,触目都是新鲜、有趣。毛头便是那把钥匙。那一阵,我到处拍照,存下的零花钱全用来买胶卷和冲洗照片。我用这种方式,窥视和记录着周围的事物。镜头下,世界其实是多棱面的,远远看着是那样,拉近了又成了另一副模样。换个角度,便完全不同。看着很亮丽的东西,镜头下未必如此,反之亦然,一些平淡的事物,搬到那个小小方格里,便似有提升的效果,整个光鲜起来,线条更加浮凸有致,像拿美工笔勾勒过的感觉。

他邀我去他家。我欣然前往。他家在杨浦区辽阳路的一处弄堂房子,走进去好大一个天井,住着十几户人家。头顶晾衣竿横七竖八,角落里斜卧着刚洗好的马桶,地板上被小孩用粉笔画上了一格格的“造房子”。男人们打着赤膊走来走去,女人们倚着墙边吃瓜子边聊天。我小时候也住过石库门,后来父亲学校分房,很早便搬进了新公房。因此这里对我来说也是新奇的。毛头的父亲去世多年,他还有个哥哥,成家后便出去单过,只剩下他与母亲两人住着。一间房隔成两间,前面作客厅,放五斗橱和一张餐桌,后面只够放他母亲的一张床,上头再搭个阁楼,摆个铺盖,毛头便睡那里。他母亲五十来岁,人生得很瘦小,毛头或许是随他父亲,个子才那么高。

毛头向他母亲介绍我,“新轧的小朋友,是个乖小囡。”他母亲话不多,寒暄两句,便进厨房端了碗银耳莲子羹出来,“随便吃点。”她上海话里夹着浓重的苏北口音,看人时眉眼低垂,倒也不全是自卑自谦的意思,而是差在精神头上,整个人似没什么力气,少了股劲道。说话间,外面进来个女人,邀她去打麻将。她说不去。那女人说“三缺一”,一副让她去救火的神情,毛头也在旁边撺掇,说“输了算我的”,她嘟哝着“又不是怕输钞票”,才不情不愿地去了。

我打量着这个家,与原先想像中的毛头家完全不同。谁能猜到毛头那样的人,会住在这样逼仄的地方呢。倒不是嫌弃人家,只是觉得,人的个性应该是与他生长的环境有关的。比如像我,被父母管得严严紧紧,学校家里两点一线,除了读书别的统统忽略,不准乱说乱动。这种流水线操作下,自然只能出我这样的产品。而毛头则不同。他像万花筒那样丰富多彩,可这里的环境,却似是老旧的黑白照片,单调、简陋。很不相称。当然,我会这么想,是因为我年纪还小,等我再长大一些,就明白人是再精细不过的东西,每根神经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像巨型计算机的内部线路,每一步细小的动作,都会影响最终的结果。根本无法估测。也很难总结。某某某是怎样一个人,某某某又是怎样一个人,别说一两句话,即便是写篇几万字的论文,也不见得能说清。当我明白这个道理时,已经在社会中浸淫许久,早学会穿上一身铠甲,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与人交往时小心翼翼,场面话说得滴水不漏,为了实现心中所想,拚尽全力去争取。当别人对着“董泽邦”三字竖起大拇指时,我脸上愈发谦逊,作出平和的神情,仿佛一切都是顺其自然。

离开时,天井里那桌麻将打得正酣,毛头妈不输不赢,坐下首的那个胖女人似是赢了不少,脸色绯红,见到毛头便叫:“毛头我问你,——前天,你跟我们曼华去什么地方了?”

“去啥地方?”毛头两手一摊,“啥地方也没去,就在房间里,排排坐吃果果。”

“放屁!”女人撇嘴,“毛头我跟你讲,曼华看不上你的,你省省,太平点。”

毛头嘿的一声,没说话。

我瞥过他的脸。那瞬,我第一次在他眼里看到有些愁苦的表情,像晴朗的天空中一朵乌云飘过,整个黯淡下来。他别过头,与我目光相接,应该是想笑的,肌肉却没跟上,这使得他看上去别扭无比。

第一次见到王曼华,是在希尔顿大堂。那天,约好等毛头下班后一起去打羽毛球,我早到了一会儿,便在大堂等他。趁势上了个卫生间,走出来,远远看见大门处站着一个年轻女孩,旁边还有个四十来岁的老外。女孩扎个马尾,穿一袭白色长裙,很漂亮,是那种夺人眼球的漂亮,五官精致,妆也恰到好处。站在那里回头率相当高。我也忍不住走近了,朝她看。她用流利的英语与老外聊着天,不时微笑,露出两个酒窝,更增甜美。

毛头换好衣服出来,叫我:“小鬼!”不知什么时候起,他便这么称呼我了。上海话“鬼”读“ju”,听着多些俏皮的意味。我朝他挥手。他正要过来,目光却在半道被什么截了去。

“毛头!”门口那女孩高声叫他。

我有些意外。没想到他们认识。毛头快步朝她走去,两人应该很熟,女孩一见面,便在他胸口上抡了一拳,嘴里不知说了句什么,毛头夸张地抱住胸口,弯下腰去,装着很疼的样子,“死人了死人了——”皱着眉,神情却很是受用。

两人聊了几句,他才想到我,“小鬼,过来!”我兀自站在原地,有些羞涩,被叫了两声,才缓缓上前。毛头替我们介绍。女孩叫王曼华,毛头的邻居。我低着头,由着毛头把我说成是“小开”、“爷爷是旧上海的大亨,跟黄金荣一个级别的”,也不澄清,就那样傻傻站着,瞥见王曼华足上一双粉色的高跟凉鞋,鞋跟又细又高,便想,穿这样的鞋子还怎么走路啊。依然是不敢正视,及至听见她说了句“你好啊”,才回道“你好”,抬头见她一双眼睛黑如点漆,潭水般深不见底,肤色却是胜雪,当真是黑白分明。我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女孩,思路有些跟不上,她问一句,我答一句,也不记得自己说了些什么。依稀听见她说“晚上一起吃饭吧”,心里一动,朝毛头看去。毛头问我:

“行不行?”

我想也不想便答应了。借口上厕所,跑到外面拿公用电话打回去,说“同学过生日,留我吃晚饭”,放下电话心怦怦直跳,第一次对父母说了谎。

晚饭是王曼华买的单。说要谢谢毛头。事后我问毛头,她为啥要谢你?毛头没告诉我,只说大人的事你别管。我摸不着头脑,后来处得久了,渐渐就明白了。毛头在希尔顿上班,有的是认识老外的机会,老外来上海,除去公干,自然也要吃喝、玩乐。王曼华替他们当翻译,做导游,买机票,赚些劳务费。我问毛头,她没工作吗?毛头说,工作是有,不过外快也要赚。我以前也常听母亲说起“外快”,她劝父亲找学生补课,也就是“背小猪”,“弄些外快贴点小菜铜钿也好啊——”但都被父亲拒绝了。父亲每月的工资都按时上交,放在一个信封里,母亲清点几遍,再塞进抽屉,等凑到一定数目就存掉。我跟他们去过几次银行,一叠淡青色的“大团结”,这边数了又数,柜台里头也是数了又数,最后钞票收走,再扔张单子出来。回到家,母亲郑重地在一本簿子上登记好,再放进抽屉上锁。我曾经问她,家里一共有多少存款。通常情况下她都不正面回答,偶尔心情好时,就会告诉我,这里头是你的学费,还有我和你爸爸养老的钱。我很难想像父母工作之余再去赚外快的情景,他们和毛头、王曼华是两种人。“我们这样本本分分的人家——”这话偶尔从父亲嘴里蹦出,用来指摘那些他看不上的人,比如时常出入饭店、舞厅、股市,心思不在正经活计上的人。父亲说的“本分”与“正经”,与通常的涵义略有不同,还多了几分“贵重”的意思,是打上历史烙印的。母亲私底下同我发过牢骚,说分寸要是把握不好,“本分”等于就是“呆板”。董师母做了二十来年语文教师的家属,措辞有时候也相当犀利。

吃完饭,王曼华说要再逛会儿街。毛头说,小鬼早点回家,我反正没事,陪你逛逛。王曼华撇嘴说,你怎么晓得人家要早点回家?说不定人家倒很有兴致呢——是不是啊,小弟弟?她看向我。我被她看得脸红,也不经大脑,便顺着她的话头说,是。

两个男人陪一个女人逛街,架势是有些奇怪,她前面走,我们后面跟着,像两个保镖。趁王曼华试衣服的时候,毛头劝我先回家,“你一个学生,逛商场不合适。早点回去,省得你爸妈担心。”他很贴心地提醒我。后面半句有些震慑力。我正要离开,王曼华从试衣间出来,穿一袭粉红色的网球裙,标牌垂在裙子外面。裙摆在她膝盖上两寸处。我只看一眼,便把目光移开。相当的不好意思。她问我们,怎么样?毛头说,蛮好。我也跟着点头。她说,从来没碰过网球,爱德华偏要我陪他,没办法。她问毛头,打得太臭怎么办?毛头说,外面找个网球班,先练练。她便皱眉,说,这礼拜天就打,来不及了。毛头便不吭声了。我旁边插嘴进来,说,我隔壁邻居是大学体育系毕业的,会打网球,我帮你去说说看。王曼华眼睛一亮,说,真的?毛头一旁道,没几天工夫了。她道,练一天是一天,总比不练好。

那天晚上,我做成了两件大事。一是跑去敲邻居的门,很唐突地说“爷叔帮帮忙,有个朋友想练网球,越快越好,学费按外头行情的两倍给”,邻居一脸诧异,但还是应允下来。还有就是在父母面前继续圆“同学生日”的谎言,父亲是不拘小节的个性,母亲则有些生疑,说同学过生日吃晚饭,怎么不早说?我说,本来打算吃块蛋糕就回来的,同学父母太客气,硬要留饭,推不掉。母亲又问,哪个同学。我说,汪晓芸。——这也是事先想好的,必须是知道名字的,而且也一定要是班上的好学生,但不能太熟悉,尤其彼此的父母不能有交集,住得也要远一些,让他们打听不到。母亲咕哝一句,和女同学倒走得蛮近的嘛。我说,封建。母亲说,这一阵玩得也够了,收收心,没几天开学了。父亲听了也说,我们不来催你,你自己要生心,该看的书要看起来,该做的功课要做起来,都是高中生了。我心不在焉地点着头,心里雀跃不已,想像着王曼华说“谢谢”的情形,脸不自禁又红了。

毛头怪我不该给王曼华介绍网球教练,“是我的朋友,又不是你的朋友,”他道,“你瞎起劲啥?”我挺纳闷,也有些委屈,嘴上却还逞强:“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嘿的一声:“你懂个屁。”我问他什么意思。他又摇手不答了。我发现,只要一涉及到“王曼华”,毛头就会变得欲言又止、阴晴不定。不像刚认识时的他。

连着几天,我都没去找他。一半因为生气,一半也是要替开学做准备,“心”未必能收,但“身”无论如何要先抽回。捧着高一的教材看了两天,便觉得无趣。忍不住又去找毛头。毛头看见我,没事人似的,邀我去吃火锅。同去的还有他的几个朋友,有技校同学,也有宾馆的同事。有男有女,都是嘻嘻哈哈的张扬个性。喝酒、吃肉。没几分钟,十几瓶啤酒便只剩下空瓶。有个痴头怪脑的女的,硬要让我喝酒。旁边一人说,还是小男人呢。女的说,小男人也是男人,有啥要紧啦。我僵在那里,不知如何应付。毛头替我解围,一把将酒杯拿走,说,别欺负小朋友,我替他喝。说着,仰头一饮而尽。

结束时,我送毛头回家。他喝得不少,但还没到醉的地步,脑子并没完全失控,翻来覆去地对我说,皮夹在他裤袋后,出租车钱由他来付。一路上,他喋喋不休,口齿不清,嘴里像含了个梅子。话题从王曼华嘴里的“爱德华”开始,他说,外国瘪三一个,就晓得骗上海小姑娘,会打网球了不起啊,我看跟羽毛球也差不多,让他跟我打一局试试,还未必有我打得好呢。又说王曼华拎不清,天天跟这些外国巴子混在一起,陪吃陪玩,贴身丫头似的,想不通。我忍不住问,她为什么要这样?他道,想出国。我一怔,又问,为啥想出国?他嘿的一声,道,不想待在上海,不是自己家,没劲。我问,那她自己家呢?他回答,在安徽。

那天我从毛头嘴里了解了许多关于王曼华的事情。所以说人不能喝醉,一喝醉便容易被趁虚而入。我猜毛头清醒时是不可能对我交代那么多的,比如他对王曼华的感情。他说他从初中起便开始暗恋王曼华。王曼华是知青子女,父母在安徽,十六岁时返沪,与叔叔、婶婶住在一起。王曼华比毛头还大了三岁,现在看着并不明显,那时完全是大姐姐的模样了,后面总跟个小尾巴,便是毛头。她身上有股磁力,吸引着他如影随形。弄堂里无人不晓,都说王曼华要是哪天结婚,毛头就要去上吊。毛头说倒不至于那样,但伤心是肯定的。王曼华的名声有些不好,比如说她跟外国人什么什么,为了赚美金什么都肯。毛头说,女孩漂亮些外向些,总会引人非议。他说他不管别人怎么诋毁她,在他心目中,她就是最好的。谁也比不过她。

我送毛头回到家,她母亲初时很紧张,以为毛头在外面打架受伤了。我再三解释,没有打架,只是喝多了。毛头妈这才松了口气,又说深更半夜看到有人送毛头回来就害怕。见我愣了一下,便说,他爸爸就是一天晚上突然间走掉的。我依然是不明白,却又不敢细问。毛头妈这天兴致倒好,与我聊了一会儿。她说毛头爸以前在化工厂上班,一天晚上锅炉爆炸,当场便送了命。因为是工伤,厂里便给了个指标,无论毛头还是他哥哥,有一个可以顶替进去。毛头妈是吓破胆了,说无论如何不敢让儿子再进化工厂。毛头哥哥读书不错,没了父亲,家里也没人教他,竟也顺利考上了财经大学,当了会计。毛头却不是让人省心的孩子,三教九流什么都感兴趣,唯独对读书没一点意思,成绩总是班上倒数。毛头妈见他这样,倒又动起了化工厂的脑筋,想去求求人,看是不是可以让他进去,好歹是个铁饭碗。毛头死活不肯,说整天闻那股味道就要短命的。毛头妈说,厂里每天发一瓶牛奶,解毒。毛头说,这种毒法,用牛奶洗澡还差不多。毛头妈拗不过他,只能由他去。好在毛头后来也考上一所技校,毕业后分配站柜台,虽说不是什么好工作,但总归饿不死了。后来又进了希尔顿,上班还要穿衬衫戴领结,开口闭口甩两句英语,口袋里美金比人民币还多几张。外头人反倒艳羡起来,说毛头不得了啊,档次上去了。毛头妈并不懂什么,听人这么夸儿子,心里总是高兴的。唯独毛头哥哥每次回来,要泼几桶冷水,说毛头:“你这是吃青春饭,懂吧?你见过谁五六十岁还在那里端盘子的?趁年轻早做打算,别整天稀里糊涂,希尔顿上班又怎么了,你是当服务生又不是做总经理,有啥好‘神兜兜的’。”理科生讲话就是一板一眼,刻薄得让人受不了。毛头妈这么听着,便又担心起来,也跟着劝毛头。毛头当面不与他们顶撞,只是从不理睬。

毛头妈竟然问我:宾馆里面端盘子,到底好不好?我一怔,说,挺好的吧。她说,我也不指望他赚大钱,只要有个安稳的工作,吃得饱穿得暖,就可以了。我点头,心里有些好笑。这个暑假对我来说是个转折。之前还是书呆子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那种,自从认识毛头后,像是一下子跌落凡间,沾了满身的烟火气,连阿姨妈妈都开始向我咨询儿子的前途了。我看着床上已经睡着的毛头,忽然说了句,毛头很厉害的。毛头妈显然有些意外,问我,他怎么厉害了?我停顿一下,说,讲不清楚,反正就是觉得他厉害。

其实我真的讲不清楚什么是“厉害”。肯定不是“凶狠”,而是偏向于“见多识广”那种意思。对于一个初中生来说,很容易被一个经历丰富的人所吸引,觉得那是了不起的本事,一辈子过了别人几辈子似的。当我经历过许多事情之后,才逐渐体会到,所谓“见多识广”其实只是披了张五彩斑斓的外衣,里面往往是空的、虚的。不值得艳羡。但有什么办法呢,谁都是从那段痴痴懑懑的青春岁月走过来的,看着爱憎分明,好像什么都敢做,却又瞻前顾后。没经验,也没胆识。只有把事情一桩桩经历个够,才是真正成熟起来。

我请毛头去我家玩。礼尚往来,他都请我去过他家了,不请他来我家好像说不过去。父母那边打了招呼,只说是朋友,在希尔顿上班。母亲追问我,什么朋友,怎么认识的。我拿出事先想好的措辞,说,那天到静安面包房买面包,忘带钞票,人家帮我付的——就这么认识了。母亲说,那倒要好好谢谢人家,现在这个世道,不容易。

周日,毛头带了一篮水果上门。很有些做客的意思。一起吃的午饭。母亲擀了面,自己做锅贴,配上冬瓜扁尖汤。毛头连声称赞,说阿姨的手艺真是好。他与我父母亲切地攀谈,主要是聊在希尔顿的见闻。我父母显然对此很感兴趣,我不晓得原来他们也喜欢听这些光怪陆离的事情,尤其是父亲,我以为他只关心教书育人,他甚至比母亲表现出更大的热情,几乎是全神贯注地聆听每一个细节。我猜想这是对一种截然不同的环境的好奇,或许潜意识里还有些别的因素——大伯夫妇下榻在这里,这是他们的圈子,对父亲来说,本该也属于这个圈子,现在却隔着十万八千里。别样的情愫。

毛头走后,母亲夸奖他很有礼貌,五星级宾馆出来的,到底不一样。父亲说我,人家大不了你几岁,看着比你懂事多了。我说,那就放我出去,我想干什么就让我干什么,不到半年,我保证比他更懂事。父母听了一怔。我也怔了怔,好像很少用这样的语气跟他们说话。母亲说,怎么没放,都放了一个暑假了,再放就要野性了。我嘿的一声,所以说呀,人家是放养,我是圈养,没得比。父亲听出我话里憋的那口气,温言劝我,你和他不一样的,不是一个层次。这话让我气平了些。又有些好笑,像在跟谁较劲似的。

几天后,毛头邀我出去,没头没脑地,也没说去哪里。顺着淮海路走了一段,拷机响了,是留言。他看完对我说,走,喝咖啡去。我跟着他进了一家咖啡店。刚进去,便看见王曼华和一个男人坐在靠窗位置。男人三十来岁,在为王曼华的咖啡加糖。我一愣,还不及反应,身后被什么推了一把,踉踉跄跄就往前冲了过去,正好撞在那男人身上。那男人猝不及防,脑袋撞上勺柄,立时便是一个红印子。与此同时,毛头在身后叫了声,“老婆,你在这里做啥?”蹬蹬蹬冲上前,便要拉王曼华起来。王曼华一把甩脱,“你不要发神经!”那男人看得云里雾里,问王曼华,怎么回事。王曼华说,这人脑子有毛病。毛头脚一跺,“老婆,你不要这么薄情好吧?”王曼华朝他看,来了句:又没领证,叫什么老婆。毛头又是脚一跺,“光屁股时候就认识了,二十年都不止,叫声老婆怎么冤枉了?”王曼华便不吭声。我一旁看得呆了。那男人脸色红一阵白一阵,扔下一张五十块钱,匆匆走了。

王曼华坐姿不变,拿起咖啡喝了一口。毛头在她对面坐下来,问她,怎么样,还可以吧?她斜睥他一眼,睫毛像扇子那样忽闪一下,唇膏印在杯子上,一个浅红的半圆。

“等着我婶婶收你骨头吧。”她朝他笑,一边嘴角微微上扬,眉毛也跟着轻轻抬起,俏皮中带着妩媚。毛头说,不怕,只要你称心如意。她嘿的一声,笑容更甚:你破坏人家相亲,还说称心如意,不作兴的。他道:那我再去把那家伙叫进来,你们继续喝咖啡。王曼华在他胸前推了一把,说,你去呀,去呀,不去你就不是人。

我看着两人打情骂俏,猜想刚才那个留言必然是王曼华拷的,让毛头过来搅局。类似的事情后来还有过几次,差不多都是咖啡喝到一半,毛头冲进去“老婆”、“老婆”一通乱叫,把人吓走。我有些想不通,既然不愿意相亲,那不去就行了,又何必多此一举。毛头说王曼华也是没办法,“被她婶婶逼着,不去不好交差。”我问,她婶婶为什么一定要她去相亲?毛头说,鸽子笼大的房子,她早点出嫁,才好腾地方。

我建议让我也试一次,叫王曼华“老婆”。毛头说,你不行,都可以当你阿姨了,你当人家傻子啊?我有些不舒服,但也只得作罢。本不想再跟着毛头趟混水的,但搅乱王曼华的相亲,无论如何是件有趣的事情。便一次次地跟着。后来王曼华也腻了,说毛头,你能不能搞点新鲜花样啊,每次都是老婆老婆的。毛头说,那就叫你老妈,孩子都一把年纪了,还出来相亲。王曼华朝他白眼,又问我,小阿弟也想想。我便真的动起脑筋来。后来一次果然推陈出新,由我扮演王曼华的弟弟,过去问她,阿姐早上吃过药了吗?她一拍头,糟糕,忘吃了。相亲那男人问怎么回事。我说,阿姐天天要吃三顿药,一顿都不能忘,刚才出门急,姆妈让我过来问一声,免得出事情。那男人紧张起来,问,会出什么事情。我便吞吞吐吐,说,也没什么事情。王曼华拿咖啡过药,男人看那药瓶,标签上印有“神经内科”三个字,匆忙找个借口,溜了。王曼华夸我点子想得妙,说读书人到底不一样。毛头一旁说,他把你编成神经病了,你还高兴。王曼华又从瓶里拿一颗药放进嘴里,边嚼边对我笑,麦丽素,味道灵的。我得意洋洋,人来疯地表示,下次还会换花样,保证不重复。

之后毛头再邀我出去,我会挑挑拣拣,有的答应,有的拒绝。每次我都先探听一番,王曼华会不会来。如果她来,我一定到场,否则就未必。毛头有些轧出苗头,他说小牛想啃老草,又不是浦东人,难不成还想讨大娘子。我知道他是故意把语气放得轻佻,好让我看不出他的心思,像动物的保护色,把自己藏个严严实实。酒醉那天他对我说的话,我一句没提,装糊涂。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就算他不说,我也看得出来。关键是眼神,只要王曼华在,就一直跟着,还有里面透着的意思,一圈又一圈,像高度近视的镜片,啤酒瓶盖似的,深不见底。王曼华在的时候,他话反而少,还常说傻话,素质比平常差了一个档次。一次王曼华想吃紫雪糕,他立刻冲出去买,等买来时,王曼华却说不想吃了。他问,怎么不吃?她道,不晓得,突然就不想吃了。他怔了怔,蹦出一句,那,烊了怎么办?她笑,你没有嘴啊?他应了一声,便剥开包装纸,退到旁边吃了起来。吃到一半,王曼华又说想吃了,他便拆了另一边包装,送到她嘴边,说,这头没碰过。王曼华看他一眼,凑过去,撮了一小口。头发丝擦到毛头脸上,我瞥见毛头神情局促起来,呼吸都不自然了。不期然地,又打了个喷嚏,唾沫星溅到王曼华脸上。王曼华嗔道,脏死啦。他竟来了句,你不打喷嚏啊。王曼华把紫雪糕往他怀里一推,不吃了。毛头怔了一下,手摊开:给钱,你说要吃的。——这便是不折不扣的傻话了。王曼华拿出一张五块钱,“啪”的交到他手里,说,拿去,阿姐请客。毛头又掏出四张壹元钱,给她,找头。两人没来由的,在那里一来一去,撒娇不像撒娇,赌气不像赌气。莫名其妙。有时候也惹上我。比如王曼华常拿我与毛头做比较,说我读书多,家境又好,为人行事便不同,而毛头呢,总是带着些市井气,不登大雅之堂。我倏然被戴上一顶高帽,惶恐之余,却也晓得我是外头人,对外头人说话总是客气些,毛头才是自己人,想怎么说便怎么说。从我的角度看,王曼华和毛头的关系其实是有些微妙的,肯定不是男女朋友关系,但比普通朋友又多了些暖昧,因为女大男小,所以多少还有些戏谑的意思,拿“阿姐”和“阿弟”这种话挡在前面,像是更加安全,彼此不用负责似的。而像我这样的观众,也是恰到好处的,一是年纪小,不用太当回事,二来又是似懂非懂,不至于完全不解风情。分寸刚刚好。

一天,趁着父母上班,我把毛头和王曼华一起带回家。王曼华参观了一遍房子,说,蛮漂亮的。我晓得这话是客气。我家顶多称得上是“干净”,跟“漂亮”搭不上界。唯一值得称道的是阳台,本来面积就大,又是顶楼最靠南面,没有遮拦,阳光很好。种满了各种花草。母亲每天打理,俨然是个小小花园。旁边放张躺椅,闲暇时泡杯茶坐着看报纸,感觉还是蛮惬意的。王曼华看到角落里那台钢琴,问我,能弹吗?我说,当然。

我把钢琴上的杂物拿开,打开琴盖。她走过去坐下,停顿一下,便弹了起来。《致爱丽丝》。听到琴声的那瞬,我先是一怔,随即朝毛头看去。他应该是听过她弹琴的,所以并不惊讶,只是静静听着。我没想到王曼华琴弹得这么好,十指在琴键上欢快地跳跃着。钢琴如果有灵性,那此刻它一定是愉悦的,因为遇到了一个真正懂它的人。琴声在房间里回旋着,时而轻快,时而低沉。弹琴时的王曼华,比平时显得恬静。长发披下来,遮住一小半脸颊。手指像葱管那样白皙纤长,指甲是淡淡的粉色。窗帘拉着,阳光从外面透进来,她整个人沐浴在光雾里,还不是那种耀眼的光,而是哑光,往里收的质地。我有种感觉,仿佛此刻的她,才是真正的她。不像平日里那般张扬。她又怎么会是别人嘴里那个轻浮的女子呢?看她弹琴的模样,完全是一幅画啊。鼻子里都能闻到淡淡的草木清香了。那么清新优雅。我从床底下摸出照相机,对准她,按下快门——“咯嚓!”

……

(待续)

——刊于《上海文学》2013年9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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