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语 | 闽水之“远”(文/陈嫣婧)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写在前面】


本科时,给我们上过文学创作论课程的伍明春老师问我能否写一写对《闽江》杂志的回忆。想了想,还真有不少东西可写。我好像是大二下学期开始给《闽江》投稿的,这本院刊在我们这些有点热爱文艺,热爱写作的文学院学生心里,都拥有很高的地位。它的历史也很悠久,据说前些年院里花了很大的代价将所有的《闽江》杂志重新整理修订了一番,厚厚一摞。我认识熟悉的许多人,从老师,到学长,到同学,都与这本杂志有关,虽然它只是一个院的内部学生刊物而已。据说,不少曾经给《闽江》写过稿的师大中文系学生,毕业后都在文学方面有了很大作为,有的成了教授,有的成了作家,有的成了诗人。我什么都不是,只能算是个还在笔耕的人吧,对我来说,还能写写东西,就算是对这本记忆中的刊物最好的致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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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水之“远”

 

文/陈嫣婧

 

一、

 

2004年7月,高考结束后的某一天,我和好友在文庙旧书市闲逛时淘到一本书,一本让我感兴趣的文艺电影评论集。这书的开本、纸张和封面设计都很不同,很“小资”,这是18岁的我喜欢的“调调”。掏钱买下,翻开勒口,上面印着作者简介,我很惊讶。这作者正是毕业于我即将前往就读的那所大学嘛!太巧了!以至于我至今觉得,与师大的缘分,不是我的高考分数,也不是那张邮寄来的录取通知书,而是这本影评集。它让我从感性上飞快地认识了我将要去的这所学校,这个院系,这个专业——这是个出作家的地方。

 

那时,从卧铺火车从上海去福州大概需要17个小时,下午上车,在车上睡一晚,第二天近中午才到。半夜里睡得迷迷糊糊,老觉得车是在倒着开。老爸说,那是掉头,福建山多,火车就在山里绕啊绕。临走之前,当时还健在的大阿姨在电话里嘤嘤哭了,她一手把我带到入小学,陪练国画古筝钢琴,教四则运算,识钟表。我从小没离开过上海,这一去,她就觉得是去插队落户的,再也回不来了。她当年就是去乡下插队的,并且恋上了农场里的一个青年,差点没能回城。这事后来闹得沸沸扬扬,基本奠定了大阿姨后半生的艰辛悲苦。04年,她才患了乳腺癌没几年,身体不好,一直吃着中药,为了孩子还得兼做几家单位的财务。她一哭我就心酸,觉得自己真得要去插队了似的。在我大阿姨这年纪的普通上海人眼中,一切外省市都是乡下,这并不是什么笑话,也不值得鄙夷,因为她们对外地唯一的印象几乎全部来自于插队时的艰难。不像现在这样旅行团满天飞,很多年前,只有有出息有官职的上海人,才有机会借出差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也是怀着对“外面的世界”的向往考上大学的。也许是天生性格阴暗,我习惯于瞅着生活中阴暗的地方看。比如挤公交时欺负学生的中年男子,比如菜市场里短斤缺两的小贩和咋呼着讲价的主妇。原来,家旁边有条铁轨,常年通行运煤的货车。火车一经过,房子就要颤一颤,我就在那时不时的颤动中长大了。我所接触到的生活是日常的、繁琐的、单调的,平凡城市人的生活就是如此,相信全国各地都差不离,而这种生活和爱做梦爱幻想爱离经叛道的青春期的我是格格不入的,它慢慢被我的敏感与偏执染成了一层晦暗的底色,而我则急需跳出这层底色,去更耀眼的地方。当“诗和远方”这个说法还没有泛滥,还没有变成“钱和旅行”的时候,这确实是年少时的一个梦。

 

 

二、

 

我曾多次比较过黄浦江和闽江的异同,几乎是出于本能。作为一个“异乡人”,一个出生生长在上海,又在福州度过了人生最重要时光的人,这本能无可否非。我们学中文的,多少都能理解地域与人文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吧,但当我们在谈论这层关系时,却似乎很少意识到个体在其中的位置。其实对个体而言,他的位置很可能是非常暧昧,甚至可有可无的。我长在上海西南角的一处公房住宅里,这种九十年代初建造起来的六层公房基本没有任何美学特征,除了有安排合理的下水道并安装了抽水马桶。我对黄浦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游览和站在黄浦江一侧望向对岸的次数不会比外省市游客多多少。我和全国其他城市的孩子一样不断升学,补习和学才艺,家长的教育方法无外乎唠叨加打骂。学校老师讲乡土地理,一讲到黄浦江是我们的母亲河,我就觉得背上痒痒的肉麻。至于故乡,那不过是存在于地理范畴和户籍意义上的,作为一座移民城市中的一员,除了实用价值,我找不到自己与这座城市之间绵延不断的历史纽带,以至于每次读到那些吟咏故乡的古诗词,都有一种说不出的隔。

 

但我却疯狂地追寻着某种“意义”,也因此,我选择文科,选择来到另一座有着一条江的城市,这也许是对自己缺乏故乡感的补偿:我既然并没有精神上的故乡,那么也许,我会拥有精神上的他乡?校区座落在旗山脚下,边上有一条溪源江的支流缓缓而过。新校区当时还在建,种下的小树苗根本遮不住福州夏天毒辣的阳光,天气一热,就像把头塞进了烫发用的蒸汽帽里似的。施工队不是今天挖坏了水管就是明天串了电,38、9度的天气停水停电那是常有的事。没有图书馆,图书室被临时安排在某座教学楼的底楼。山脚下冬天阴潮,寒冷刺骨,我就在那图书室里翻书看,写东西。

 

这是个出作家的地方。《闽江》出了几十年,多少日后成了名的作家、评论家、学者都在这里发表过文章,或当过主编。我觉得自己好像离那种“意义”已经很近了,都到了专门培养作家的地方来了,都有机会投稿给专门刊登作家少作的杂志了,盛夏台风,初春冷雨,我有时想想爸妈,多半时间不想,除了谈恋爱,就是写点短短小小的东西,也说不清是什么。高两级杂志的负责人是位性格张扬的师兄,姓邱;高一级的,则是位性格冷漠的师姐,姓林,都写着一手好文章。同级的负责人,也就是我的同学,这位莆田来的男生说普通话总是很吃力,他在第一次晚点名上宣讲院刊的光辉历史时,由于讲不清杂志名字,辅导员只能在黑板上补了两个字:“闽”、“江”。

 

这两个字印在我的脑子里。院里时常办些活动,投投搞,做点文章故事,热热闹闹,文学院嘛,文人雅士的那点事儿怎么能少?我喜欢的不就是这种生活?我认为的文人、作家,不就应该是如此作为的吗?据说曾经的八十年代,被文学青年称为黄金十年的八十年代,几乎人人手里都有好几本文学杂志;据说在饭堂里打饭,都要拿着萨特的《存在与时间》品读;据说谈恋爱,首先要谈哲学,谈文学作品,这样才能让对方确信你有文化有前途。早已厌倦市井生活的我,难得不正在心心念念地向往着这些吗?可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无论是与学长们取经,或是与同好们交流,甚至自己也动起手来参与刊物的编辑,我还是觉得与所有人有疏离感,有隔阂感,那些用力写成的文字,不但没能让我融入到我以为会存在的“文学氛围”中去,反而让我变得更加形单影只。

 

任何一个有理想的人,哪怕只是瞬间有过,他一定会同时产生对理想失落的担忧和对理想破灭的恐惧。说不定理想的本质,就是这种强烈的恐惧和担忧。就是在这所大学里,在这个作家的“摇篮”里,我确信,文学的黄金时代已过。我们无法回到那个并没有经历过的“八十年代”,我们根本无法阻挡文学的边缘化和庸俗化。只有过去了的和无法实现的东西,才能给人虚妄的希冀,那“养育作家”的理想环境,可能真的不复存在。但是文学依然是文学,因为它只关乎写作本身,这个地方之所以能培养作家,是因为有人愿意在这里写作。至少我愿意在那里写作。作为一本现实中的文学刊物,《闽江》那几年刊出了我不少文章,最后一期还专门辟出“嫣婧影评”栏目,发表了我的两篇影评,其中一篇《苦月亮》,在当时算是有些离经叛道的小众电影,刊物愿意接受并刊出,让我非常高兴。然而,作为我理想中的“闽江”,它不是一条江,也不是一本杂志,它是一种能让你渴望孤独写作的氛围。作为一个异乡人,这四年里我学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孤独,它会催生一种边缘心态,一种疏离感,这感觉并不会因为我积极地参与了《闽江》而被冲淡,反而会逐渐加深。写作是独特的、个人的、反潮流的事,虽然它是起于一种纯粹的、朝圣的非理性。当我手里拿着那本影评集时,对什么是写作,什么是作家,我一无所知。但我需要这种无知,是它,让我扑向了更深刻的清醒。

 

 

三、

 

然而,我却是要回去的。有一次和一个朋友吃饭,他看着我拿筷子的姿势,惊讶于我竟然把筷子拿得那么高。他说:“筷子拿得越高,离家越远。”我笑笑,暗想:“这是反话吧?我不是乖乖回来了吗?”毕了业,找了工作,哪还有不回家侍奉爹妈的道理。一个女孩家,还是独生女,总要回到现实中,回到这个现实的城市。确实,家里条件也越来越好,我甚至拥有了自己的小屋子,学了车,还结了婚生了子。学校的工作有编制,在很多人看来,有编制就是上了保险,总之不那么容易失业。一个有了编制,有了住处,还有了孩子的女人,这一生还图个什么呢?

 

而我却放不下写作这劳什子了,它又变成了一种可怕的召唤,又让我成了一个朝圣的非理性的人。市井的生活真是可靠,我甚至学会了逛菜市场,也不再厌烦挤公车地铁了。但那种少时的孤独却从未远离,我变成了一个被文艺绑架的人。虽然曾经的的懵懂无知似乎已经离我远去,有时看着那些所谓“文青”,穿着怪异的服装,故意做出冷漠的眼神,我也笑,多么傻,一看就不知道文艺是怎么回事,就会瞎咋呼。可文艺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它是我这些年来码出的那么多文字吗?是,又好似不是。前些年回师大,新校区的宿舍楼外墙上还挂着“文学院”三个大字,我曾在那里生活过四年。宿管阿姨也还在,我送她城隍庙买的茴香豆。这些年再去,字没了,整个文学院重又搬回长安山的老校区,我这个在旗山脚下呆惯了的人,突然发现找不着自己的“家”了。绿树早已成荫,不再是细细的秃秃的小树苗了,呆在那底下走路,一定特别凉爽。所有人都说,要向前看,师大过了百年,现在又到了一百十周年。可人不都有怀旧的癖好吗?

 

我不愿意怀旧,那是对现实和过去的双重背叛,我更不愿意用写作来怀旧,因为写作必须基于某种真实,而怀旧却喜欢利用虚妄的美好。真实的写作是清苦的,它形成语言,形成文字,但也可以说与语言和文字无关,它是一种看待世界的方式。曾经,我认为文学可以让我融入某一种生活,而在这种生活中,我可以离生命的真相更近一些。为此,我从“故乡”跑到“他乡”,去寻找那个“位置”。但最终我发现,我永远是异乡人,无论在上海还是福州,根本不存在那个属于我的“位置”,地域与人文之间或许关系密切,然而与我,至少与我的向往,却是断裂的。我只能把这个“位置”放在我的内部,让它随我四处游荡。如今,我依然住在少时的房子里,那房子已经住了快三十年了,一直没有搬家;我也没有到处旅行的习惯,甚至很少外出。但我知道,我所居之地,并非我心向往之所,而我心向往之所,将永远与我的所到之处分离。它在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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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作者:陈嫣婧,写书评,写诗,写散文。扫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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