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温州市读后感评比一等奖第二名获奖作品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镜 子

——读《飘》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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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e with the wind》,书名直译随风而去,化译为。由于翻拍的电影而让大多数的出版社把题目改为电影名《乱世佳人》,直到在书店翻开《飘》才惊讶的发现:嘎?它们是同一本书啊?

于是怀着孤陋寡闻的愧疚之心,认认真真地翻开了这本字典厚的大部头。每天看一点,竟一天比一天投入时间多。一个星期,从头到尾。心怀不舍,酣畅淋漓。

读到泪流满面,心中空落却翻涨着感动与满足。

为什么会哭泣?我自诩为一个感性的人,实话实说,我时常有所感伤,有时候是因为同情,有时候是因为极喜,我却无法给这次的眼泪找一个理由,是同情主人公的命运吧?是为绝望过后还要摇晃站立的情节感动吧?但是好像都还不够。再翻开这本书的第一章——描写思嘉的眼睛的一段:她那淡绿色的眼睛纯净得没有一丝褐色,任性的,充满活力的。我的眼前就浮现出这样一双眼睛来,看不出情绪,那样永恒又坦白地凝视我;我看着其中暗涌的美洲山脉、广阔的木棉田、闪动的晶莹和夏日爬满绿萝的阴凉走廊。我看到了我站在塔拉庄园幽静的门口,背对着这栋不言的建筑,一如当年思嘉走出去之后一样。

我讶异,我想,我为什么会走上思嘉的曾经呢?就在这一瞬间,玛格丽特·米切尔,本书的作者,;两面通透,沿边摆满了巨大的落地镜,用布半掩。

我上前两步,扯下最近的一块布。啊!好像格林童话里拥有十二扇不同窗户的女巫,每一扇都能看到不一样的东西。

然后我就明白了,是想让我看到什么。从这一刻开始,我将拥有纯粹的精神体验,是我正在经历的,或即将经历的朝圣之旅。

你愿不愿意把它当一面镜子,照一照自己的灵魂?

{第一面镜子:啊……情,究竟是什么。”}

对于这本书,我的初印象非常浅显:我只当是一部爱情小说,因为书中很明显的对比了三种爱情:

一种,是人人称羡的媚兰和艾希礼,以及思嘉第一次及第二次的婚姻——最现实的结合,光明正大,底气十足,是利益的实现,合适的选择。完全就是龙应台和儿子安德烈在谈论爱情时安德烈认为的各取所需的合作

另一种,是理想中的自作多情,比如思嘉对艾希礼,我更认为这是一种因为得不到而偏执的病。像是一个孩子哭喊着要月亮,可是假如她果真有了月亮,又拿它来干什么用呢?

第三种,是思嘉和瑞德,最匹配的燃烧。对于此,每个人都为之心动,却都讳莫如深。这是人最乐见其成又最抗拒反对——这是最般配的最不般配。对于这种抓马(戏剧化)的罗曼蒂克,艺术史上给出的主流不过两种:大团圆结局,如简·爱和罗切斯特,如伊丽莎白班纳特和达西,梁祝最后化蝶也不过在追求另一种团园;亦或是悲剧性的毁灭,如林黛玉和贾宝玉,罗密欧与朱丽叶,甚至是泰坦尼克里的JackRose

从小读各样童话的我,作为一个女孩子,当然拥有对最后一种爱情的向往。我觉得着真是美啊,幸福的天长地久,毁灭也不愿将就,那么肯定执着,那么轰轰烈烈,非要人人纪念羡慕的倾城之恋才好。就连悲剧都是让人着迷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死的厚重下,爱显得多么伟大和坚韧啊,那么耀眼的闪着光。于是,我一直认为真爱就是会这样的,To be or not to be,由不得妥协。

但《飘》在这了两者中含糊而过,选择了开放性结局。玛格丽特·米切尔给出的结局,是思嘉经历三次婚姻后终于意识到对于艾希礼的爱的可笑,并对瑞德产生前所未有的依赖于深爱。但是此时瑞德已经放弃等待,决心回头了。

我不想象自己的心去作第三次冒险了。瑞德说,亲爱的,我一切都不管了。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他终于要放弃,她决定待新的明天挽回。用明天,用千百个明天。这对于读惯了王子与公主幸福的永远生活在了一起的我来说,比读悲剧还难受。渐行渐远的背影和不愿将就的寻找,决绝又孤单。

我哀其不争,怒其不惜。思嘉被描述成多么美丽迷人的姑娘,小说里这么描述:你跟英迪亚在一起时永远头脑清醒,而跟思嘉在一起就迥然不同了。光凭这一点就足以叫一个男人心烦意乱了。魅力可真是天赋的一种,加在她美好的脸庞身姿上,此番佳人又有谁拒绝的了呢?她有这个资本可以同时玩弄一对兄弟,可以在被艾希礼拒绝后马上宣布和一个男人结婚以逞一时快意。她热衷于感情游戏又取次花丛懒回顾,在我看来无非是虚荣心。她需要被关注、被爱慕。她喜欢被男人们环绕赞美,喜欢收到女人们的嫉妒。但是她从来没有明白的真谛,只会幼稚的因为得不到而倾情,而对最适合的依靠又选择视而不见。

面对突如其来的失败,她不知所措,自问道:情,究竟是什么?

我觉得作者的行文实在是非常有意思,她好像借由思嘉,在做假设模拟的爱情选项,思嘉曾为一时的恼怒闪婚,后为钱嫁给亲妹妹的男友, 而之后嫁给瑞德,也不过是为更好的生活。用三种爱情反复的论证,玛格丽特仿佛在自己寻一个关于情为何物的答案。但是又给出这样一个结局——是因为作者也不知道吗?寻不到情的答案,只能给出这么一个模棱两可的自由结局供大家自选?

由于从小到大被告诫不准早恋、回避感情,被保护得很好的我完全无法批判讨论这三种爱情的是是非非。接下来也不用谈这些,因为感动我的只是一个姿态:思嘉(亦或是说作者更恰当)摸索在这条道路上的姿态——是多次头撞南墙后,依然赤诚的前行。

关于情的问题,从古到今各人都探求。唐诗宋词唱不尽,戏剧小说讲不完,一个又一个伟大或低俗的作品累计起来亿万字的描写、铺垫与转折——说到底,还是不知道情是什么。没有谁是有知的,没有什么标准答案。这是个无解的数学算式。

固然如此,我却觉得依然是最美的一个话题。这是一条长长延伸过地平线的路径,越过高川荒山,征程漫长。注定没有人会走到尽头,但是依然要怀着热枕,怦然心动如往昔。这一路上,有无数朋友的陪伴,家人长久不辞的跟随,也会有爱人的携手并肩。而在青春时候的我们,慢慢的开始培养友情,初初的发觉亲情的存在。而这个年华里,爱情——这个宏伟贯穿一生的命题,终于从童话里的公主王子脱离出来,走进现实中。在学校,课后午间女生团体最爱好的谈资,总是这些捕风捉影的暧昧与青涩。我有时咬着吸管听一个消息灵通,总是奇怪这些本该私密的事情怎么会传扬的那么快;也许这个年龄段本就对这些事情敏感。我们这群原始人看到一幅名为《爱》的画作露出的一角,每个人都跃跃欲试的围观,直到有一个人翻开一点,有一个人再翻开一点。从这里开始,我们也将踏上这条宛如夸父逐日的道路。

现世里,感情的交流太方便了。人无时无刻不能表达,于是我们变得多么滥情啊!随口说爱,漫心谈情,连伤春悲秋都变得刻意。这样的情感一如思嘉的一样不再珍贵时,我们如何还能静下心深层的探索呢?太多,不即是无吗?

直到如今各样计算机越发完善,人类对感情的重视才重新回到一个高度。有观点说,如果有一天人会败给AI(人工智能),一定是因为情感上的软弱。的确,你看感情的偏旁——都是要动的。动心,牵涉到我们人体中最无保护又最重要的一个器官,这是情无法避免的软弱性。可是反观,人若没有了情感,心若磐石,虽然无坚不摧,却与机器又有何异?感情区别生灵与非生灵,又把男人与女人联系。它比空气更虚无,不能称量不能装袋。但只有情有这份重量——亲情友情爱情,让心脏沉沉跳动不息。

情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需要此生此世的叩问寻找,且容不得遗忘抛弃。我清楚地知道,我永远也不能知道答案。但同时,我也希望自己永远也不会知道答案。

相信情的人那么多,不相信情的人那么多,而《飘》,连同千千万万的文学作品,他们的意义绝不是让你从此对情避而远之,或者对它产生什么玛丽苏的期待;我们一路探索的意义,是为要保持感性的期待,充满我们作为人最核心的能量。请相信感情能纯粹到拥有毁灭性,请为爱恨交加的羁绊保持耐心。

《飘》的结局不遗憾吗?遗憾,真是十分遗憾。但是遗憾却可以提醒幸福,因为遗憾才让我们对明天重新满怀期待。

我深深地看过这面镜子。在这面镜子里,我看到作者对于情深深地疑惑,她反复的论证、探讨又否定,却依然趋之若鹜。我看到我自己紧紧跟随着思嘉,了解我不曾看过的情感。我站在书的开头,是与思嘉比肩的十六岁;然后我们奔波到尾,思嘉已经成为不再年轻的娇艳鲜花,而附在我皮囊之上一层透明的、名叫幸福永远的生活在一起的爱之膜,随之打碎。它们一片一片,随风去了;我是摆脱了束缚的蝴蝶,脱离了蒙蔽的蛹,终于要在一条闪着现实光芒的情感道路上摸索了。

 

于是我向下一面镜子走去。

{第二面镜子:只要有好的姑娘追求,还有个坏姑娘开玩笑……”}

小标题里的这句话,来自亚特兰大城里思嘉的一个邻居青年。这句话里把好坏区分得太明显,以至于让我好好的想了想这种好坏的定义究竟是什么。

站在这个青年的时代与角度,我想,这好坏之分就是体现在《飘》最主要的两位女性:思嘉和媚兰身上。她们被作者安排成AB选项,分立在镜面两端。完全不同的性格带来了完全不同的行为举止和结局。作者没有给出自己明确的态度,对后者表示了极大地赞赏,却选择前者作为笔墨的中心。

媚兰,她的精神总是平静,脊背总是挺直,那庄重的温柔下面有一种钢铁般的品性。她是最好的妻子和朋友,依顺热爱丈夫,又与所有的相邻为友。作者写道:的诚恳自发地出自一个宽广的胸怀,所有的人都拥戴她她比城里任何人都有更多的女友,男友也是这样。她的精神纯净到不能想像她所爱的任何一个人身上有什么不高尚之处,她的面容毫无尘世俗气,说明她在人间是不设防的。她拥有男子般的果敢与气概,可以温柔的处理伤员已经发腐出咀的伤口,也可以镇定的杀死一个准备来扫荡的北方佬。同时她又不是软弱,从她在众人面前力挺思嘉的强硬言行中,可以看出她对思嘉的理解与欣赏。只是她的无私与理智总会战胜自己的小我思想,在整本书里,你不曾看到她为自己求过什么,因此她容易被社会接纳,容易被男女老少依靠,自然而然的成为一群人甚至一个小镇的支柱脊梁。在书中可以看到,思嘉虽因为艾希礼而对媚兰颇有偏见,却在战火中依靠着她;最是骄傲无比的瑞德,几次醉倒嚎啕哭伏在媚兰的膝头。作者在塑造这个角色的时候,有意无意的让我们看到圣母玛利亚的光辉。

但作者同时说:不过追求她的人却很少,因为她缺乏那种最能迷惑男人的任性和自私的特点。具有这种特点的,就是另一个角色:思嘉。

她乖张,不考虑道德世俗;早期的她是没有奉献牺牲成全的概念,对待爱情她就想得到,处理事情一定以自我为思考点。因此她会产生对艾希礼的偏执,不见是真的有多么喜欢,而是对得到的执着。像一个孩子哭喊着要月亮,可是假如他果真有了月亮,他拿它来干什么用呢?

战争开始,她对于伤兵乏于敷衍,甚至对于自己的妹妹守寡都是这样思考:这太可惜了,本来会省去一张吃饭的嘴呢。。她全力救助分娩的媚兰,起因却是因为艾希礼的一句嘱托;为了自家的木材厂的生意,从各方面打压别家。种种事例烦不胜举。

她实在是一个只从实际出发看问题而不多谈什么道德来掩饰问题实质的女人。从原先的掩饰里叛逆,到后来干脆的自私自利,简直是……

“——这个女人怎么能!!令人发指!

骂思嘉势利;骂她毫无道德;骂她贪心无耻,想面包又想爱情,谈利益又希望道德。他们说:坏透了。

坏透了。一种批判土豪劣绅的口吻,一种除四害的嫌弃。

她甚至结果三次婚!

听说她暗地里勾搭媚兰的丈夫……”

你看到了吗!她甚至与北方佬和做生意!

城中往往语,指目于她。四面楚歌,思嘉开始醉酒,但清醒后还是她做她想,慎娇笑骂皆是潇洒风流。

只用讲到这里为止。 我注意到这两个人的联结性,最初是因为她们共同的爱慕对象艾希礼:他对媚兰是欣赏,却又割舍不下对思嘉的感情。看到他这副窝囊踌躇的样子,我不禁想起张爱玲关于红朱砂白月光的比喻;思嘉明显就是那心口的红朱砂,而媚兰也是眼前不可忽略的白月光。然而作者作为女性,心目中欣赏的女性,显而易见就是媚兰;可矛盾的是,从点滴文字中透露出,她渴望、羡慕的却也是思嘉。有点说不太通——为什么会喜欢一个不那么正义磊落的,甚过圣洁光明的?

我们为什么会对这样性格的一个人如此纵容、甚至向往?

舒国志曾经说过,人要任性,任性,任性。不任性的人,如何能维持健康的精神状态?她随时都在隐忍,随时都不快活。所谓任性,即是放任让自己的个性张扬。

沈从文笔下有过一场只属于少女的泼水节,她们筒裙鲜艳,笑声朗朗,神采飞扬,眼神发光;但细腻敏感的作者看到了一旁格格不入的背景板:一出嫁,即不在参与。……只穿白色衣裤,头系高高的黑稠圆筒,背上大多都用兜布背了一个孩子。……只是来看看热闹。很奇怪的,明明都是年龄相仿的年轻姑娘,有一些却硬生生的克制了自己的个性。她们冷静淡漠之外的惆怅与凄凉,或许是风俗,或许是自愿——总之被隔绝在某一堵高墙内。她们不再拥有欢畅的权利,在家庭和婚姻的限制下,她们不能随心所欲。

白衣黑帽的妇女不任性,媚兰不任性,因此她们的自我个性不突出,慢慢的就会变成众人。而这样的泼水节,这样的围城之势,我们都曾觉察,只是习以为常得让我们懒得反抗。面对规则,面对真理,面对权威,我们是从小被拴着麻绳的大象,从前是力气不够不能挣脱,长大以后就放弃挣脱了。

而思嘉言行举止,无不打着两个大字:任性。她是真的随心所欲的活着,仿佛土地里生命力旺盛的玫瑰。因此她变成了我们的一个向往,就好比我们爱读三毛,是因为热切于她超脱世俗眼光与勇敢,同时,是因为我们为与她们的心跳共鸣而心疼。我们也被镣铐勒疼了手脚,所以更知道逃脱的不易。

那么玛格丽特为什么还要塑造一个媚兰呢?为了对比衬托吗?

《红楼梦》里也有一个与媚兰相似的角色:薛宝钗。蒋勋在品读红楼梦的时候,曾经这么说:(薛)这个角色是要活出来给大家看的,是要活在世俗里的;她可能心里也想像黛玉一样哭哭啼啼。这可以完美的套用在媚兰上,媚兰这个角色是要活出来给大家看的,所以她要放弃掉一定的自私。

反之,思嘉是完全的自我,锋芒毕露,像拼尽全力燃烧的火焰。可是火焰固然耀眼又温暖,终究面临昙花一现后的悲剧,像安徒生笔下的小美人鱼,理想主义的留下一个热烈的姿态,却付上化为泡沫归为虚无的代价。自我的个体当然是美丽的,但物极必伤。

我看,最合适的活法,是在我们大脑的理智区存着一个媚兰,思嘉则要住进心里去。我们要活在世俗里,就不能太自我;活得太无私,却又不能算作为一个个体活着了。这两个角色共存的意义在于探讨自我与现实的平衡。这样的互相牵制下,才会既是精神健全,又不会偏激伤人又自伤。

我很喜欢的一个意象,是戴着镣铐跳舞,刚好用在这里,即努力活出世俗里的超世俗,在个人有所限制的生命中,也总要能有个好姑娘的正统做行为准则,一个坏姑娘的任性自由去向往。这就是这面镜子给我的启示。


我向下一面镜子走去。

{第三面镜子:你的道德观念是一笔糊涂账——但你是个坦率的流氓。”}

本书的译者这么评价:小说里的四个主人公是关于南方在这场内战中的四个态度。他们都代表了要求改革的新进一派,但在相同的理念下,他们的行为和态度却有所不同。

面对战争,思嘉选择活出生命的原色——她的所作所为只为生存服务;媚兰也不迂腐固封,但是她第一恪守的一定是南方的精神核心。她们一个成为我们前行应有的勇气与力量,一个成为我们对于前行方向的清楚保守。

面对战争,瑞德公开在各种场合讽刺批判,嘲笑说:这尽管令人不怎么舒服,但毕竟还是很有趣的。……看一次诸神的末日,不幸的是我们南方人并不承认自己是神。他选择不参加这场可笑的失败,并利用封锁线和战争产生的巨大利益大赚一笔——以至于被小城居民骂下等人。而艾希礼尽管私人的信件里表示同意瑞德的观点,他知道迟早会输,却依然愿意牺牲,在战争一开始就与乡邻一道奔赴前线,枪林弹雨里生死攸关。他们所体现的,是在大世里对于个人活法的选择,我概括前者为高尚的消极,后者为积极的庸俗

思嘉和身边的南方人以此攻击瑞德,说:他(艾)认为战争完全错了,可是他仍然愿意去打,去牺牲,这就比你认为正当而去打时需要更大的勇气。瑞德嗤之以鼻,不置可否。我明白瑞德为什么会因此看不上艾希礼,因为我与思嘉的观点完全相反:这哪里是勇气,分明是傻瓜!是软弱的懦夫行径!第一,明白的去送死;第二,不敢阐述观点,不敢违背众意——屈服于所谓的主义,做无谓的牺牲。以卵击石,何以善哉?

我说是以卵,因为站在他们俩的个体上,说要停止这场战争、扭转这个局面——天方夜谭,这又不是什么好莱坞电影,小人物能轻易地翻云覆雨。所以这就体现出瑞德的透撤,如作家伊凡·克里玛说:生活就是这样,它只能让你在两种苦难、两种虚无和两种绝望之间进行选择。你所能做的,只是从两者之间选出你认为容易忍受、比较吸引人的,使你至少保持一点自尊。无正义不道德,瑞德的言行巴不得体现出一个流氓该有的素质。这才是我欣赏他的地方:那么的坦率,他心里得是有多明白啊,在崇高牺牲和助纣为虐之间,他选择了中间道路:作者说,他自行其事,感到自得其乐,看不起别人,对周围的人提出的看法置之不理,客气得使人觉得他这种客气实际上是一种进攻。他雷打不动的喝酒赛马,无所谓过去,也不管未来。胜利失败又怎么样呢?他用幽默勾兑严肃,以讥笑应对正义,凭花天酒地鄙视清高的贫穷。用庸俗的一切反抗我们不败的主义,他举着酒杯嘲笑了自个儿,也嘲笑了对手,炫耀着:我在你之外很远很远。

我们也会遇到这样的选择,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人生夹缝里求生存,总是两权其害取期轻。有时候也会想啊,人生多么的不容易,但是,千万千万记得保守自己的庸俗,王开岭赞叹的那类深入人心的庸俗,不失为积极的庸俗!。就像电影《熔炉》里的台词:我们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世界改变我们。


我再向前走去。

{尾声:照见}

兜兜转转,走到长廊尽头。我扭开一扇门把手,跨了出去。门外是宽阔平原,只有呼啸的风穿过我的身体。

思嘉站在百米以外,身后是让人感到永远安全的塔拉。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只是遥遥觉得她翠绿的眼睛依旧天真烂漫。她穿这一条新绿花布衣裳,长长的裙子在裙箍上飘展着。那天下午,她刚知道了艾希礼和媚兰订婚的消息;第二天的婚宴上她第一次见到瑞德;然后她闪婚;之后就传来战争的消息。之后的事情如快进一般过去,再看当时完好温馨的日子,知道尾声的我不禁感叹一生回首能几回,不忍青涩当年之感。

经历风浪的回看波涛沉浮,物是人非的回看故人依旧,抽筋剥骨的回看不谙世事,痛哭流涕的回看当年笑颜。

开篇,思嘉只十六岁,一个不断犯错的小姑娘,依次经历过富裕、天真、贫穷、恐惧在意识到身边再无依靠时,自己快速的适应变化。她开始为了保住家园出卖自己的感情,她为此抛头露面的做生意,。在她巧笑嫣然,不动声色的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的时候,我突然就看到,一个女性成长起来了。

在生活的漫长道路的沿途某个地方,思嘉把自己的少女时代抛弃——青春已一去不复返了。她无法依靠、不能软弱;不能哭,因为如今哭也没有用。只有你身边有个疼爱你的人,哭才有点意思,但是一旦闸门打开,她那勉强保持着勇气就会全部消失。说,她曾准备到时机成熟时做一个像媚兰那样的伟大女性。但是等不及时机成熟,她就被生活推出来拯救生活本身。她被束着手脚,扔出自己的乌托邦,提早的,被迫的站了出来。

这些认知让我愈发仰望。我爱她,仿佛是开始学会接受不完美的自己:思嘉的真实在于她是个矛盾的个体。她的复杂就是我们的复杂,人的复杂——有多少人可以一笔带过的描述自己?时而软弱自私,时而刚强宽容;时而逃避,时而奋起——这就是思嘉,这就是人,最智能的灵长动物,由二百零六根骨头组成的人,六十亿条肌纤维组成的人,一百四十多亿神经细胞组成的人。那么矛盾艰难的活着,但又那么努力。

我看学者名家对这本书的解读,大多注意在这本书的大背景下:封建随风而去,黑奴制随风而去,战争随风而去,旧社会旧思想随风而去——美国新的明天就要到来。他们把它定义为展现南北战争的鸿篇巨制

但是出于个人的局限,我对这本书的阅读经验是非常私人化的,正如龙应台说:伟大的作家使你看见愚昧的同时,认出自己的原型而用处最深刻的悲悯。米切尔三姐妹中,我最欣赏玛格丽特。她胸襟如此海量,思想又宽阔如天,《飘》作为一部女性著成的女性成长史,经典之所以称为经典,因为直到百年后的现在,它依然是现世的领衔与先锋,它毫不过时。我称这本书的宏伟,是基于它远超于内容的乘载。玛格丽特·米切尔的这本书,不倾诉任何道理,不偏袒任何一个角色。在她所构建的的世界里,起先你是旁观,看她在那么多面镜子里展开故事,把同一件事、同一个处境和经历安排由不同的人来做,从一个原点出发,分岔甚至背逆的走出不同的路来——你占着这个上帝视角看得津津有味,一晃神突然却发现,你也出现在镜中,你也成为对比中的一员。

因此,我越是读到后面越是惶恐。不是什么代入感,而是真实的面对一个问题的抉择——作者甚至给了几个预见结局的选择,开出旁观者清的优渥条件,却让人因为清楚反而不敢向前——我意识到原来自己那么迟疑,那么萎缩。我与老师细聊了这次体验,老师高深莫测地留下一个微笑:把一本书读进去,其实读到的都是我们自己。

我深思这句话。读到的都是我们自己,软弱如我,在这本书里看那个时代,看有的人倒下,有的人起来,同时对比着,用洞见之光照透自己。名著不只要讲述一个多么好的故事,更多的是点亮读者,闪耀出伟大灵魂的光辉,如普光照耀的神迹,亮到心里没有阴影了,生命于是就轻盈起来。

她转身向荒地那边的房子走去,一面把她的头发整理成一个发髻贴在颈后。艾希礼目送着她,看她抬起瘦小的肩膀向前走去。而这一姿势映到他的心灵上,比她所说过的任何话都更加深刻。

这是全书我最爱的一段,胜过最有名的那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重复的读背,不知道为什么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大概是我从没见过像思嘉·奥哈拉身上所拥有的这种勇敢。她沉默的收拾余生,穿戴她用母亲的天鹅绒窗帘和公鸡尾毛做的衣帽,动身去征服世界了。

我看她离去的背影,想起的却还是她的眼睛;那么纯粹透亮,像一面聚光的镜子,一束强光从中射出,穿过层层的风和黑暗,照见我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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