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杨家房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大理州祥云县杨家房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工程
合同编号:YJF2015/C1
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杨家房风电场风力发电机及塔筒吊装工程(合同编号:YJF2015/C1)通过国内公开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择优选择专业安装单位。
1.项目概况:
(1)杨家房风电场安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理州祥云县杨家房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杨家房风电场
杨家房风电场位于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总装机容量为3.6MW,安装18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双馈型);其中,1#机已安装,本次招标范围为剩余17台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含塔筒及附件)。
本工程对外交通运输采用公路运输方式,主要线路为:投标人所在地-昆明-祥云-石沉江-野猫山风电场-本工程场址,昆明至本工程场址总里程约349km,乙方至昆明距离或乙方至现场的距离由乙方自行测算。其中昆明至本工程场址的公路交通线路具体条件如下:昆明-祥云,里程281km,为高速公路;祥云-石沉江里程47km,为二级公路;石沉江-猫山风电场-本工程场址,里程约21km,为已建的野猫山风电场的对外交通道路及场内道路。
上述对外交通线路仅供投标人参考,详细的进场线路由投标人自行查勘确定。
拟吊装设备主要参数
吊装主要部件尺寸及重量(单台套)
序号
项目
尺寸(m)
(长×宽×高)
单件重量
(吨)
备注
一
MY2.0-80s
17套
1
塔筒
总高约76870
172.796
1.1
第一段
φ3.416×φ3.0×21.73
28.611
最上面一段
1.2
第二段
φ3.831×φ3.416×21.54
37.751
1.3
第三段
φ4.2×φ3.831×19.32
43.903
1.4
第四段
φ4.2×φ4.2×14.28
47.784
最下面一段
2
机舱
10.311×3.967×3.904
85
不含气象架等附件的尺寸及重量
3
轮毂
4.697×3.803×3.468
21.3
4
叶片
50.5×φ2.205×3.6
10.5
单支,不含工装
5
变频器
2.6×0.9×2.2
~2.2
注:上述参数为设计数据,最终以实际为准,重量偏差在±10%以内价格不进行调整。
2.本合同工程招标范围
杨家房风电场土建及安装工程已招标(不含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其承包人在本招标文件中称为“总承包方”。本合同承包人(简称“承包人”)统一纳入总承包方的管理体系,需与总承包方全面协调、配合,服从总承包方的统一管理和协调。承包人的计量需经总承包方、监理人签证并经发包人认可,本合同承包人的进度结算工作由发包人办理、支付,但不免除本合同承包人和总承包方的合同责任。本合同承包人对总承包方负总责任,并同时向发包人负责。
本次招标范围为17台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工程,本合同范围及与总承包方的合同界面划分如下:
2.1总承包方的合同范围及工作内容
(1)总承包方与本合同承包人的合同工作界面划分为:
基础环安装由总承包方负责;基础环以上的塔筒、风机及附件安(吊)装由本合同承包人负责。本合同承包人的合同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2.2“本合同承包人的合同范围及工作内容”。
(2)总承包方负责基础测量定位、高强螺栓送检工作;
(3)负责对本合同承包人风机主机及塔筒的现场吊装组织管理、进度协调、质量、安全、测量定位等管理工作;
(4)对本合同承包人进行统一管理,并将其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5)统一管理本合同承包人和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等,本合同承包人必须服从;
(6)对本合同承包人完成工程量进行签认;
(7)总承包方组织整体调试。
2.2本合同承包人的合同范围及工作内容:
包含每台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塔筒的卸货、看护、倒运(指除机舱、轮毂、叶片和塔筒以外的附件倒运;若发生机舱、轮毂、叶片和塔筒未在机位平台交货的情况且需要本合同承包人倒运的,称为二次倒运,增加费用另行协商处理)、吊装,塔筒内电缆、照明设备等附件安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塔筒各个部位的吊装(不含基础环)。
(2)机舱与发电机吊装。
(3)叶片和轮毂的组装和吊装。
(4)变频器、地面控制柜等塔筒基础平台设备吊装。
(5)塔筒外部人梯、内部爬梯等附件安装与连接。
(6)风机、塔筒接地(与防雷接地连接)。
(7)风力发电机吊装完成后,机舱、塔架内附件的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塔筒内电缆敷设连接、电缆、通信光缆预留段连接、接地、塔架照明安装等),安装完成后配合完成风机的调试工作。
(8)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螺栓、塔筒内饰件、照明、电缆、风速仪、风标仪、导电轨等。
(9)配合厂家完成现场补漆工作(设备厂家需要配合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10)防水及防腐处理、基础环、各节塔筒及机舱间的密封。
(11)吊装前的设备清洁,包括但不限于机舱、叶片、塔筒的必要清洁。
(12)风机、塔筒等本合同项目设备及附件的现场卸车,包括分批次的机舱、轮毂、叶片、塔筒及其附件及备品备件的卸货、集装箱的卸车和集装箱的掏箱工作,及以上所有风电设备及备品备件的保管,并在完工后移交甲方,并附移交物品清单,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丢失、损坏由承包人按照原价赔偿,并对进度、安全方面的损失进行赔偿。
(13)负责所有本合同安装设备交货后到投产移交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和看管工作;负责塔筒、主机、轮毂、叶片等主辅设备在机位平台看护保管工作。看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14)负责风电场风电机组及辅助设备、塔架以及吊装安装工程所需其他物资的现场卸车、保管、转运(不含风机机组、塔筒、叶片等大件设备的二次倒运)等工作。
(15)自备能够满足设备厂家技术要求和甲方进度要求的卸车、吊装、安装需要的设备及工器具。风电专用工具由设备厂家提供(见清单)。
(16)负责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并解决风力发电机组安装阶段所需的临时用电源,招标人给予积极协调。
(17)其他:全面配合总承包方开展风力发电机的调试工作;完成在风电领域属于约定俗成的吊装工作范围。
(18)负责整理本合同范围的竣工资料,经总承包方和监理人认可后移交给发包人。
对于总承包方、本合同承包人之间合同界面的争议服从招标人协调。
3.项目业主与资金来源
项目业主(发包人):华能澜沧江祥云风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有近3年内有3个及以上类似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或吊装经验(需提交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持法人代表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2)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8月27日至9月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办公大楼306室出售。每套招标文件收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转入或存入以下账号,并提供相应凭证至招标人。账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华能澜沧江祥云风电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建行祥云县阳光城支行;
账号:53001717238059666888。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投标人不足三家),现重新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第一次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无偿向招标人索取招标文件。
6、时间安排
(1)本次招标定于2015年9月2日下午14:30时在祥云县华能澜沧江祥云风电有限公司办公楼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会。不参加现场查勘的投标人请提前通知招标人。
(2)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下午15:00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办公大楼307会议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按本合同文件规定格式的投标保证金。
(3)本工程定于2015年9月17日下午15:00时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办公大楼307会议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澜沧江祥云风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祎楠0871-67217772(商务)
洪金海0871-67217501(技术)
周建成13769993661(现场查勘联系人)
传真:0871-67217797
邮箱:chenyn2007@163.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澜沧江办公大楼306室
邮编:650214
大唐陕县东村风电场工程2MW风机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陕县东村风电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大唐陕县东村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豫发改能源〔2014〕1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唐陕县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唐陕县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大唐陕县东村风电场工程2MW风机安装施工
2.2招标编号:DTJZ-201509-DCFJAZ1
2.3建设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及湖滨区境内。
2.4建设规模:33台3MW风机和23台2MW风机,总规模145MW。
2.5 计划工期:2016年2月28日至2016年7月15日, 135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大唐陕县东村风电场工程23台2MW风机安装施工。即23台2MW风力发电机组(CCWE-2000/103.D 直驱型,轮毂高度80米),塔筒(四段式)及相关附件的卸车、保管、场内二次搬运、安装、配合调试、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或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具有行业规定完成本标段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7000万元)、负债率(不高于90%)。
3.4业绩要求:近5年具有2个及以上风电场(单机容量为2MW风机)吊装业绩。
3.5信誉要求:银行资信AA+及以上等级。
3.6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负责本标段的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2个及以上风电场(单机容量为2MW风机)吊装业绩。
3.7安全要求:投标人在风电工程施工中未发生人身伤亡、设备安全事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服联系电话:010-51961755/7785)。
招标文件发售服务电话:4000048989请按3后听语音提示选择清洁能源部,或直接拨打010-51967662(张经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8日下午17点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10时00分。
送达地点:北京市万达嘉华酒店(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甲18号1号楼)。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上传商务、技术、报价投标文件,并填写投标总报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3号楼北方国际大厦606室
邮 编:100040
联系人:范露
电话:010-51967756
传真:010-51961728
电子邮件:849382093@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楼支行
账 号:0200 0420 1920 0063 939
6.重要说明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于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
培训时间:8月18日;8月21日;8月25日;8月28日;9月7日;9月14日(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请与培训人李国庆联系,010-51967905)。
培训内容: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系统的投标操作及应用,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办理电子钥匙和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培训联系人:李国庆;电话:010-51967905)
大唐陕县东村风电场工程3MW风机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陕县东村风电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大唐陕县东村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豫发改能源〔2014〕1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唐陕县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唐陕县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大唐陕县东村风电场工程3MW风机安装施工
2.2招标编号:DTJZ-201509-DCFJAZ2
2.3建设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及湖滨区境内。
2.3建设规模:33台3MW风机和23台2MW风机,总规模145MW。
2.4计划工期:2016年2月28日至2016年10月30日, 245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大唐陕县东村风电场工程33台3MW风机安装施工。即33台3MW风力发电机组(CCWE-3000/122.HD型,半直驱式,轮毂高度85米),塔筒(四段式)及相关附件的卸车、保管、场内二次搬运、安装、配合调试、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或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具有行业规定完成本标段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7000万元)、负债率(不高于90%)。
3.4业绩要求:近5年具有1个及以上风电场(单机容量为3MW风机)吊装业绩。
3.5信誉要求:银行资信AA+及以上等级。
3.6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负责本标段的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1个及以上风电场(单机容量为3MW风机)吊装业绩。
3.7安全要求:投标人在风电工程施工中未发生人身伤亡、设备安全事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服联系电话:010-51961755/7785)。
招标文件发售服务电话:4000048989请按3后听语音提示选择清洁能源部,或直接拨打010-51967662(张经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8日下午17点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10时00分。
送达地点:北京市万达嘉华酒店(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甲18号1号楼)。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上传商务、技术、报价投标文件,并填写投标总报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3号楼北方国际大厦606室
邮 编:100040
联系人:范露
电话:010-51967756
传真:010-51961728
电子邮件:849382093@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楼支行
账 号:0200 0420 1920 0063 939
6.重要说明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于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
培训时间:8月18日;8月21日;8月25日;8月28日;9月7日;9月14日(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请与培训人李国庆联系,010-51967905)。
培训内容: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系统的投标操作及应用,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办理电子钥匙和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培训联系人:李国庆;电话:010-51967905)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力吉木仁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无功补偿改造建安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力吉木仁风电场的委托,负责组织乌力吉木仁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无功补偿改造建安工程项目采购招标工作,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招 标 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力吉木仁风电场
项目名称:乌力吉木仁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无功补偿改造建安工程
三、招标内容
电气设备安装及土建,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建设地点:通辽市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苏木乌力吉木仁风电场。
四、工期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开工,施工工期20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
5.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 投标人不得处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4年)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有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代理人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复印件(合同、中标通知书)、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原件的同时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
7.2 开标时间为另行通知,开标地点为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力吉木仁风电场
地 址: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苏木乌力吉木仁风电场
邮 编:137400
联 系 人:卢春明
联系电话:13948931167
招标代理:内蒙古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罕山东街6号众仁酒店5楼
邮 编:137400
联 系 人:刘思越
联系电话:0482-8377334
新疆华电十三间房四期49.5MW风电项目风机及箱变基础(含接地)、风场道路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新疆华电十三间房四期49.5MW风电项目风机及箱变基础(含接地)、风场道路
土建施工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详见下表:
指位于新疆自治区哈密市十三间房风区的新疆华电哈密十三间房四期49.5MW风电项目。四期49.5MW风电项目风机及箱变基础(含接地)、风场道路土建施工招标。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备注
1
CHDT040/14-SG-0201
风机及箱变基础(含接地)、风场道路土建施工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五、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拟派的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近5年具有独立完成不少于3个单项49.5MW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基础土建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所施工的工程已经满1年的运行考验,无不良业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具有风力发电场土建工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
5、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0万元。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标时间: 2015年 8月 27日 -2015年 9月 1日17:00(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限)。各投标单位必须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非网络成员需在购买标书前通过入网审查;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2、标书发售地点: 注册“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会员(已经是会员的不必再行注册,请注意,此会员不是上条中所提到的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交纳标书费,以所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回函,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确认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1
CHDT040/14-SG-0201
风机及箱变基础(含接地)、风场道路土建施工
3000
4、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收款单位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195)
帐户:11001019500053003682
5、投标截止时间:待定
6、开标时间:待定
7、开标地点:待定
8、投标回函:请投标单位在2015 年 9月 1日17:00之前以我单位寄附的《投标回函》格式传真及邮件(发到luqirong@chdt.com.cn。 liuqing@chdt.com.cn)在确认,回函中内容请务必填全(可编辑的word文档).
9、备注说明:请在购标截止时间前将购标电汇底单复印件(附于投标回函上)传至我公司(请一定注明汇款单位、项目及标段名称);我司在收到回函及电汇底单复印件后,将开通贵方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和拟投标单位之外的其他汇款(包括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与在“投标回函”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应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0、华电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路骐戎、刘晴
电话:010-83568735 010- 83568730传真:010-83565892
电子邮件: luqirong@chdt.com.cn liuqing@chdt.com.cn
11、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虎 联系电话:0902-6965317
电子邮件:lh6644@163.com
国投哈密景峡五A风电场300MW工程国投哈密景峡五B风电场100MW工程国投哈密烟墩八A风电场200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国投哈密景峡五A风电场300MW工程国投哈密景峡五B风电场100MW工程国投哈密烟墩八A风电场200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投哈密风电有限公司
项目法人:国投哈密风电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单位: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国投哈密景峡五A风电场300MW工程位于新疆自治区哈密市东南约160km的戈壁滩上。场址区域位于东经94°9′48.2″~94°27′40.8″、北纬41°34′59.6″~41°53′54.1″之间,海拔高度在1050~1250m之间,拟开发利用面积约83km2。场址区以东与连霍高速G30相邻,交通较为便利。风电场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和一座思甜北220kV汇集站送出。
景峡第五风电场B区100MW工程场址位于哈密市东南约120km连霍高速(G30国道)东侧的戈壁滩上,距离烟墩收费站直线距离约45k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5°00′19.1″~95°04′46.1″,北纬42°06′43.2″~42°09′52.4″之间,交通较为便利。本工程拟开发利用面积约22km2,开发规模为100MW。场址区海拔高度在1150m~1230m之间,风电场地形相对平坦。
国投哈密烟墩八A风电场200MW工程位于新疆哈密东南部山口区域,距离哈密市约120km,东侧紧邻兰新铁路,东南方向20km为山口火车站,交通较便利。场址区域位于东经E:93°51′52.1″~93°56′39.0″、北纬N:42°05′51.0″~42°11′01.1″之间,海拔高度在800~900m,场址拟开发利用面积约56km2。风电场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以2回110kV线路接入与烟墩八B、C风电场合建的一座庙儿沟220kV汇集站送出。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整体进度:
国投哈密景峡五A风电场300MW工程和国投哈密烟墩八A风电场200MW工程:工程拟定于2015年8月开工,2015年12月首批风电机组投产发电,2016年12月全部风电机组发电投产。
国投哈密景峡五B风电场100MW工程:工程拟定于2016年4月开工,2016年12月首批风电机组投产发电,2017年3月全部风电机组发电投产。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费用(元)
1
ZTZX-ZB-1521073/01
国投哈密景峡五A风电场300MW工程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
总装机为300MW的1.8(含)---2.5MW(含)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供货,还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耗品的供应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安装指导、调试,技术培训、质保期(5年)内风机维护等服务。
5000
2
ZTZX-ZB-1521073/02
国投哈密景峡五B风电场100MW工程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
总装机为100MW的1.8(含)---2.5MW(含)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供货,还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耗品的供应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安装指导、调试,技术培训、质保期(5年)内风机维护等服务。
5000
3
ZTZX-ZB-1521073/03
国投哈密烟墩八A风电场200MW工程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
总装机为200MW的1.8(含)---2.5MW(含)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供货,还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耗品的供应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安装指导、调试,技术培训、质保期(5年)内风机维护等服务。
5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2012年1月-2015年6月期间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
1
国投哈密景峡五A风电场300MW工程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
投标人在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各投标机型风机均有30MW及以上的供货业绩(以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供货范围影印件为准)。
2
国投哈密景峡五B风电场100MW工程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
投标人在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各投标机型风机均有30MW及以上的供货业绩(以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供货范围影印件为准)。
3
国投哈密烟墩八A风电场200MW工程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
投标人在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各投标机型风机均有30MW及以上的供货业绩(以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供货范围影印件为准)。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27日- 2015年9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1210(邮编:100055)
(二)购买方式
1.来人购买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来人到上述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审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人身份证;
(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格式见附件)。
2.电汇购买
(1)资料审核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将标书款银行汇款凭证的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邮箱标题格式:招标编号ZTZX-ZB-1521073/XX+所投标段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银行账号:7111310195700004710
注意:请购买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购买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购买招标文件无效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纸质招标文件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领取,如要求邮寄需另收取每次100元的邮寄费,此费用应与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一同支付。
(三)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女士
电 话:010-63368582
E-mail:ZBZXGL@sdicc.com.cn
(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磊、杨立
电 话:010-63369392;63368072
手 机:13910026623
E-mail: shil@sdicc.com.cn
(五)其它事项
1.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15:00时。
截标/开标地点:北京新大都饭店(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来源:东方风力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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