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招标项目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大唐姜堰2×200MW级(E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补给水系统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姜堰2×200MW级(E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能源发〔2012〕9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姜堰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出资人及比例为大唐姜堰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本金比例为 20% 。招标人为大唐姜堰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2.2建设规模:2×200MW级(E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

2.3 计划工期:2016年04月 10日至2016年07月30 日, 111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补给水系统建筑、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各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等级,近5年必须具有 2 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

3.2.2通过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3企业财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0 万元,近三年负债率不高于90%。

3. 4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第二项“投标方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投标申请单位请于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29日17:00(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时~11:30 时、下午14:00 时~16:30 时)按以下要求报名:按本公告备注的要求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标段的报名手续。

4.2标书款采用电汇方式(请注明“大唐姜堰XXX标段”)。

4.3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达到招标公告资质业绩要求的厂家,终止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3月10日10时。(若有变化,以招标代理通知为准)

5.2送达地点:北京。(若有变化,以招标代理通知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邮箱:31685504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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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招标部)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锅炉低氮燃烧器性能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锅炉低氮燃烧器性能恢复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厂家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宁德市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南距福建省会福州约90km,北距浙江省温州市约190km,东部面海,西部为闽北南平地区。本工程在三都澳海湾内,位于福安市白马港湾坞镇,属福安市辖。厂址位置原是湾坞乡二期围垦垦区,面积为6037亩,是福安市中远期规划中的重工业区。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计划在2016年3、4号锅炉停备检修期间实施,对3、4号锅炉低氮燃烧器一次风管和中心支架组件(包括中间支撑棒和浓缩环)进行治理,以恢复其低氮性能。具体治理位置及间距需考虑现场实际情况。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中心支架组件 

图号:XND3-01-01 

件 

50



一次风风管组件 

图号:XND3-01-02 

件 

50


必须经过油淬火工艺 

本工程投标方负责供货和现场施工安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具有同类型锅炉改造施工业绩。

3.4投标方须提供至少3家与本合同标的类似或更高级别工程的基本情况及其合同履行情况,须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提供由投标方所完成工程的使用单位项目电话联系方式。

3.5主体工程的安装工程分包商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6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以及较强的综合实力。

3.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3.10投标方须提供详细部件安装图纸、技术说明书、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详细的施工方案等。

四、招标要求:

4.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6年02月22日~03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要求:投标人需登陆注册进行网上报名并发送企业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业绩等)的电子版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1)投标人报名需登陆,点击用户登录“注册”按钮完成网上注册及报名手续。

2)报名结果以网站为准。同时,投标人应将企业资质文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件地址,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文件无效。

3)购买标书按5.2、5.3条。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4.4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五、注意事项:

5.1注册。

5.2报名通过情况及开始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由网站短信通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报名显示通过后,按照网站提供的账号和金额办理电汇;标书费须以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电汇,并请在银行汇款附言中注明所付标段的招标编号;电汇完成后将电汇底单扫描件(jpg格式)上传后,可开通下载招标文件。

注:如汇款为个人汇款,需提供本项目法人代表授权书后开具发票。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邮箱:31685504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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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集团2016年3月风力发电机组招标21标段-华银绥宁宝鼎山风电场二期招标公告

1 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大唐华银绥宁宝鼎山风电场二期工程

1.2 标的名称: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1.4 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西北部

1.5 建设规模:100MW风电工程

1.6 计划工期:2016年6月交货

1.7 工程简介:详见技术规范

1.8 招标人: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1.9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
编号

标的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方式

交货
地点

备注

DTFD-201601–FDZJ-21

大唐华银绥宁宝鼎山风电场二期工程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

单机容量2.5MW

40台套2.5MW

40

2016年6月,具体时间以招标方正式通知为准

车板交货

大唐华银绥宁宝鼎山风电场机位


1.10 招标范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

2.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取得相关机构出具的产品试验、鉴定报告。

2.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7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序号

要求内容

具体要求

1

注册资本金

无要求。

2

供货业绩

具有销售、设计、制造相同或类似设备总容量300MW的业绩。

3

运行业绩

近5年具有总容量100MW相同或类似设备1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

检测鉴定报告

投标机型具有相关机构的检测报告。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招标公告授权发布。

3.2符合上述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投标申请单位请于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15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按以下要求报名:按本公告备注的要求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标段的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按要求支付标书费并上传汇款底单。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暂定(具体时间待最终通知)。

4.2 送达地点:北京

4.3 递交方式:

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并填写投标报价)。

2)纸质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邮箱:31685504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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