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晋城陵川风陵山100MW风电场工程塔筒钢板、塔筒法兰标段和河南博爱48MW风电场工程塔筒钢板、塔筒法兰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CG-2016-004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晋城陵川风陵山100MW风电项目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整体进度:
A标:2016年3月15日开工;2016年12月15日完工。
B标:2016年3月15日开工;2016年12月15日完工。
河南博爱48MW风电项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整体进度:2016年3月1日开工;2016年10月31日完工。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数量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1 | CG-2015-233 | 陵川100MW风电场工程塔筒法兰 | 50套2.0MW机组配套塔筒法兰,约654.85t | 50台套 | 1000 |
2 | CG-2015-232 | 陵川100MW风电场工程塔筒钢板(南区标段) | 25套2.0MW机组配套塔筒钢板,约4132.6t | 25台套 | 1000 |
3 | CG-2015-232 | 陵川100MW风电场工程塔筒钢板(北区标段) | 25套2.0MW机组配套塔筒钢板,约4132.6t | 25台套 | 1000 |
4 | CG-2015-238 | 博爱48MW风电场工程塔筒法兰 | 24套2.0MW机组配套塔筒法兰,约313.848t | 24台套 | 1000 |
5 | CG-2015-237 | 博爱48MW风电场工程塔筒钢板 | 24套2.0MW机组配套塔筒钢板,约3967.3t | 24台套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招标标的相类似的业绩;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1 | 陵川100MW风电场工程塔筒法兰 | 已设计、制造和提供过与本工程项目招标标段相似的风机塔筒配套钢板、法兰产品。 |
2 | 陵川100MW风电场工程塔筒钢板 (南区标段) | 1.供应商的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低合金钢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厂家或其全资销售子公司或其直接授权的一级经销代理公司。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应取得被代理单位的授权,代理商只能代理一家制造企业,制造企业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制造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3 | 陵川100MW风电场工程塔筒钢板 (北区标段) | 1.供应商的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低合金钢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厂家或其全资销售子公司或其直接授权的一级经销代理公司。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应取得被代理单位的授权,代理商只能代理一家制造企业,制造企业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制造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4 | 博爱48MW风电场工程塔筒法兰 | 已设计、制造和提供过与本工程项目招标标段相似的风机塔筒配套钢板、法兰产品。 |
5 | 博爱48MW风电场工程塔筒钢板 | 1.供应商的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低合金钢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厂家或其全资销售子公司或其直接授权的一级经销代理公司。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应取得被代理单位的授权,代理商只能代理一家制造企业,制造企业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制造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3月7日~3月11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上海市田林路888弄7号楼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套。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转账(对公账户)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第一支行
账 号:31001501200050006085
(三)购买方式
1、电子邮件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将需提交资料的电子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委托授权书;
(3)本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购买费的汇款证明;
(5)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四)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迪
联系电话:021-33671114
15504369919
电子邮件:zbzx@cpipec.com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截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地点另行通知)
二〇一六年三月五日
国家电投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生产工程第二批(镇赉风电场一期风力发电机组3套风机叶片采购)集中招标二次公告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国家电投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生产工程第二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整体进度:见招标文件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1. | C02012812SZ01WZ037000011 | 标段十一:吉林里程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镇赉风电场一期风力发电机组3套风机叶片采购 | 二〇一六年度镇赉风电场一期风力发电机组3套风机叶片采购及运输。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1. | 标段十一:吉林里程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镇赉风电场一期风力发电机组3套风机叶片采购 | 1. 投标人应给两个及以上风电场常牵FD-77-1500型风机提供过替换叶片5套以上,并具有成功运行2年的业绩; 2. 投标人必须具有设计、制造和检验风机叶片的专业能力。 |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6年03月04日-2015年03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上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1.购买招标文件
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进行以下操作:1.网员登录→2.搜索公告→3.查看公告详细内容→4.选择参与标段,在线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5.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详见网站操作说明\购买招标文件。
2.支付方式:银联在线支付。
3.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网员专区,在 “文件购买订单”处,选择“已购文件”找到需要下载的招标项目点击“文件下载”。详见网站操作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首次购买或未办理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网员专区,在“消息中心”发送消息“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请发招标文件”,网站将发招标文件电子版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填写的联系人邮箱。
纸质招标文件和发票在开标现场领取。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截标/开标地点:另行书面通知
(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开标前另行通知,请关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招标补充澄清发布信息。)
六、招标文件答疑联系方式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请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网员专区→文件购买订单→已购文件→澄清提问”页面进行提交。
联系人:魏向丰、周凤兰
电 话:010-56995301、010-56995307
传 真:010-56995320
E-mail:weixiangfeng@cpcec.com;zhoufenglan@cpcec.com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
中广核桂阳青兰二期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广核湖南桂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桂阳青兰二期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所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广核桂阳青兰二期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1.2项目概况:
湖南郴州桂阳青兰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境内,与永兴县、耒阳县和常宁市交界。风电场场位于一期南部,址区域呈不规则形状,东西宽约4.9km,南北长约4.3km,场址总面积约19.1km2,海拔高度在420m~610m之间。风机主要布置于三条南北走向的山脊上。风电场场址距南面的桂阳县公路里程为65.0km。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东侧有京珠高速G4和国道G107,南侧有省道S322和省道S214,西侧有岳临高速S61。
本项目风电机组采用湘电风能有限公司生产的XE116-2000kW风电机组,轮毂高度85m,转轮直径116m。每台风电机组配置一台箱式变电站。
1.3工期:
以技术文件中约定工期为准。
1.4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在不低于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达标投产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标投产并达到要求质量标准的目标和措施。
1.5招标范围:
中广核桂阳青兰二期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1.6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招标方式和原则:
2.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特种专业工程(限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
(4)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5)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业绩。
3.5项目经理:注册二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3.9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出席,并随带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对投标人的上述证件进行验证。
委托代理人及拟指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其扫描件的电子版必须与其他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给招标人。如果投标人不提供上述文件或提供的文件不完整将会导致废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6年3月7日至 2016年3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
邮编: 100873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旭
电话: 010-68945753
Email:sux@biddingcitic.com
5、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6、开标时间: 2016年3月28日10:00时
7、开标地点:北京市大方饭店二层第七会议室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0、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或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江西遂川清秀46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遂川大唐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江西遂川清秀46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所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简介
1.1项目名称:江西遂川清秀46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1.2项目概况:
遂川风电场场址位于江西省遂川县与湖南省桂东县交界处,罗霄山脉南麓支脉鸡笼寨至老鸭口一带的山脊上,地属江西省吉安地区遂川县。风场北距遂川县戴家埔乡约13.5km,距离吉安市约138km,距离遂川县城约48km。遂川清秀风电场工程装机规模约46MW,风场场址海拔高程为1500~1760m,植被稀少且低矮。风场为山地风电场,从湖南省有山路通至风场,江西省境内公路通至风场山脚下。
1.3工期:
以技术文件中约定工期为准。
1.4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在不低于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达标投产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标投产并达到要求质量标准的目标和措施。
1.5招标范围:
江西遂川清秀46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1.6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招标方式和原则:
2.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特种专业工程(限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
(4)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5)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业绩。
3.5项目经理:注册二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3.9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出席,并随带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对投标人的上述证件进行验证。
委托代理人及拟指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其扫描件的电子版必须与其他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给招标人。如果投标人不提供上述文件或提供的文件不完整将会导致废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6年3月7日至 2016年3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
邮编: 100873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旭
电话: 010-68945753
Email:sux@biddingcitic.com
5、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6、开标时间: 2016年3月28日10:00时
7、开标地点:北京市大方饭店二层第七会议室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0、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或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贵州省从江县达棒山风电场工程塔筒(含基础环)设备采购(I)(0724-1500C12N4152)中标公示
一、公示内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粤电集团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贵州省从江县达棒山风电场工程塔筒(含基础环)设备采购(I)项目(招标编号:0724-1500C12N4152)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确定中标推荐结果如下:
第1中标候选人:江苏宇杰钢机有限公司
第2中标候选人: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请接到中标通知的候选人按通知要求与招标人联系商定合同签订有关事宜。投标人有任何疑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以下 质疑及投诉受理部门 和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监审部门 提出,超过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二、中标公示期限
从2016年3月7日12:00至3月10日12:00止。
三、质疑及投诉受理部门
投标人如有任何质疑、投诉,投标人应将质疑或质疑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以下受理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受理部门:粤电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8638316
地址:
四、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监审部门
投标人如有任何质疑、投诉,投标人应将质疑或质疑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以下受理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受理部门:国义招标监审部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8楼
电话:020-87768198转623
传真:020-37658093
联系人:周先生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粤电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0851-88638364
移动电话:18685158025
传真:0851-8638315
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联系人:盛祖强
电话:020-8776 8198
传真:020-8767 3286
中海油潍坊滨海风电场二期工程(49.5MW)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中海油潍坊滨海风电场二期工程(49.5MW)塔筒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DLN16WXR049C11506BD
报名截止时间:2016-03-14 16:00:00
联系人:陈广恒
中海油潍坊滨海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6年03月08日
招标编号:DLN16WXR049C11506BD
项目名称:中海油潍坊滨海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塔筒设备采购
中海油新能源潍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海油潍坊滨海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塔筒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海油潍坊滨海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塔筒设备采购。
1.2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山东省潍坊滨海开发区北部羊口盐场内,由中海油新能源潍坊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风电场二期规划总装机容量为49.5MW,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招标范围包括33套塔筒(三段塔筒及基础环)以及内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交付、运输、现场开箱检查、安装交底、督导安装、调试、试运行、质量保证期(2年)服务、提供缺陷责任服务、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服务、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等。
2.2 交货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开发区北部羊口盐场中海油潍坊风电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3 交货期:
基础环:2016年6月至2016年7月
塔 筒: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
(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
1)、、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是塔筒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及供货商,并具有相应的财力、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4)、具有近两年(2014~2015)国内10个风电项目及以上塔筒设备的实际供货业绩;
5)、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投标方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0)、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发售的方式
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的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6年03月08日上午9∶00至2016年03月14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投标保密承诺函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底单,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
2) 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仟元整(¥2000.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3309200016332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中海油潍坊滨海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塔筒设备采购(投标人名称)。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16年04月0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七楼会议中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 接收标书及开标地点: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七楼会议中心。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联 系 人:陈广恒
电 话:010-88023997
传 真:010-88023282
邮 编:100840
邮 箱:zhangnanc@cnpe.cc
开户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帐 号:0200003309200016332
投诉联系人:何海玲
电 话:010-88417176
邮 箱:jb@cnnchn.com.cn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http://zb.znpe.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