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全国护肤日”
小鲁上一个美美的妆~
(差不多如此英俊~)
全民护肤,每个人都在行动!
!
5月25日,全省“5·25护肤日”化妆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启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济南设主会场,举办“安全护肤美丽人生——科学染发”为主题的公益宣传。
活动现场,发布染发类化妆品使用信息提示,、投诉、监测、检验及医疗机构专家等60余人开展化妆品安全宣传咨询、化妆品投诉举报受理、皮肤科专家义诊、现场染发演示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并在羊头峪社区设立分会场,由省局审评认证中心专家讲授化妆品安全知识。山东省化妆品行业协会携企业代表发起安全使用化妆品的倡议。省局副巡视员史国生同志出席并讲话。
染发类化妆品使用信息提示
一共四点↓↓↓
(一)消费者应选择正规、合法渠道购买染发类化妆品,并选购标识清楚的产品。要保存好购买凭证和产品包装信息。、核对。
(二)使用前应详细阅读产品标签说明书,建议进行皮肤测试。
1. 说明书中如果提示该产品为专业使用,则不建议消费者自行使用。
2. 按说明书要求,保证使用时间间隔。
3. 染发剂和氧化剂的配比要严格按照说明书的配比要求,保证各成分能够有效中和。
4. 染发类化妆品不可用于头发以外的其他部位,16岁以下消费者不宜使用,染发与烫发不宜同期进行。
5. 既往发生过染发类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者,避免再次使用相同产品。
6. 同一色号的同一商标名产品,不同生产批号可能存在差异,使用者务必留意,购买产品时关注其色号及生产批号。
7. 每次使用前,尤其是更换产品或新购产品时,建议进行皮肤测试。一般测试部位建议为耳后皮肤,取少量混合均匀后的染发产品进行测试。如说明书中已载明皮肤测试方法,请遵照说明书操作。自行测试难以判定时,建议到专业医疗机构咨询。
(三)使用时需注意身体状况,做好防护措施。
1. 使用者要查看头面部等易于接触染发产品部位的皮肤是否有破损,是否存在红斑、丘疹、皮疹等,是否正在服用可能引起过敏的药物或身体状况欠佳等问题,如有上述情况应暂缓使用。
2. 使用时需佩戴手套、耳套等防护措施,染发时避免染发产品和皮肤接触,可使用凡士林等涂抹在易于接触染发产品的皮肤部位。
3. 应注意染发产品使用量,满足染色需求即可,不宜过多使用。
4. 如染发产品不慎入眼,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四)使用后注意事项。
1. 使用后,使用者应注意观察自身状况,尤其是头、面部等是否有皮疹、瘙痒、灼烧感等或其他异常情况。
2. 一旦发生不良后果,应立即彻底清洗,并避免再次接触此种染发产品,如果症状严重或未缓解,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就医时建议携带染发产品,并可通过所在地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信息。
3. 若怀疑化妆品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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