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是最大的支持,关注是最好的鼓励
近期,!
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执行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提升金属非金属矿山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批,以下简称《目录》)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和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录》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自《目录》2013年9月和2015年2月下发以来,,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禁止使用的9类、28项设备及工艺平均淘汰率达到94.2%,其中:和导火索淘汰率达到100%,非阻燃风筒、JKA型矿井提升机、非定型竖井罐笼等18项淘汰率超过95%;已淘汰非定型竖井罐笼等15类设备5.3万套(个),横撑支柱采矿法等8类工艺2.3万项,非阻燃电缆等3类非阻燃材料542.8万米;JKA型矿井提升机、XKT型矿井提升机、横撑支柱采矿法及扩壶爆破的使用数量已降至个位数;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海南、重庆6个省(市)已基本淘汰到位,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河南、广东、海南、重庆、陕西、青海、新疆13个省(区、市)的淘汰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淘汰工作滞后。
北京、河北、辽宁、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宁夏等1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总体淘汰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浙江、安徽、云南、甘肃、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8项设备及工艺的平均淘汰率不到80%,进度明显滞后。
(二)部分项目淘汰工作滞后。
部分规模小、服务年限短或证照即将到期的矿山不愿投入或停产以更新设备,,导致26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未如期淘汰到位,其中:非阻燃电缆、油断路器、非阻燃输送带等5项设备及工艺的平均淘汰率低于90%,非阻燃电缆平均淘汰率为70.4%,未安装捕尘装置的干式凿岩作业工艺平均淘汰率为76.8%。超过1500个矿山存在淘汰不到位问题。
(三)低水平更新现象仍然存在。
部分矿山企业设备及工艺安全管理不规范,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边淘汰边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提升机及无轨车辆等落后设备的问题。有的矿山虽然拆除了落后设备、淘汰了落后工艺,但违法转移到别的矿山“废物利用”,存在落后设备及工艺“死灰复燃”现象,埋下重大事故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大力推进淘汰落后工作。
,列出存在问题的企业清单,逐矿逐项推进。要把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工作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许可证审核等结合起来,严格把关、强力推进。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发现企业使用淘汰设备及工艺的,依法严格处罚直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督促企业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过渡期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坚持从安全标志管理的源头严格把关。
,严格安全设备设施准入门槛,严防边淘汰边低水平更新和建设。,提出更加科学的目录和工作措施。
(三)进一步加大《目录》宣贯力度。
,充分利用“安监通”、报纸、网络等平台,通过组织培训班、纳入“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试内容等方式,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等进行深入解读,提高各有关企业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并将本通报迅速传达至辖区内有关矿山企业,督促落实到位。
2018年1月2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