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筒工管理规定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8 23:00:13

关于下发《规范风筒工管理、加强通风瓦斯管理》的通知


为提升局部通风系统可靠性,进一步提高掘进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水平,通风科、安监处、职工学校联合,各业务科室配合,通过规范风筒工管理、加强专职风筒工培训、强化风筒现场管理等手段,全面整治风筒吊挂不标准、管理不规范等现象。具体安排如下:

一、规范风筒工管理

(一)各掘进队组根据风筒管理工作需要委派专职风筒工参加培训,经理论、实操培训合格后,由安监处统一配发风筒工岗标证。专职风筒工必须持证上岗。

(二)掘进工作面风筒吊挂、续接、对接、整理、更换等工作必须由专职风筒工进行,否则以“三违”论处。

(三)各掘进队组必须建立风筒管理专用台账放在作业现场,及时记录所有风筒续接、对接、吊挂、整理、更换等工作的详细信息,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人员、风筒编号,并由当班瓦斯员、安全员签字确认。台账格式必须按通风科要求统一制定,每月月底交通风科集中保存。

二、风筒工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理论培训:6月22日、23日上午10点30分、下午17点30分在通防队会议室进行。

2、实际操作:6月25、26、27日上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16点到18点在通防队库房(预备二队队组旁)进行。

(二)其他相关要求

1、各掘进队组在6月21号之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安监处、职工学校、通风科备案。

2、各掘进队组必须保证专职风筒工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确保风筒吊挂、管理、维护工作专人专职。

三、强化风筒现场管理

(一)作业队组跟班队干、班组长,对风筒管理质量直接负责,必须监督好风筒工的日常工作,确保风筒管理质量。

(二)瓦斯员、,发现风筒管理不规范、不到位或存在质量问题时,必须及时汇报通防调度、安全调度、通风科,并安排队组及时处理。

(三)各级领导、各业务科室下井人员要加强风筒隐患排查,齐抓共管,确保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

四、考 核

(一)各掘进队组根据工作需要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风筒工参加培训,保证井下风筒吊挂、管理、维护专职专人,井下发现非专职风筒工从事风筒相关作业报安全调度以三违论处。

(二)各队组报送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理论培训和实操培训,否则处罚当事人300元,队长、书记各500元。

(三)2017年6月28日起,各队组必须建立风筒管理台账、并放置在作业现场。未按时建立专用台账,台账不在现场填写、弄虚作假考核责任人、队长、书记各500元;格式不统一或管理不规范的,考核队长、书记各200元。每月台账未及时上交通风科考核队长、书记各200元。

(四)瓦斯员、安全员发现风筒隐患,队组不配合整改的,立即停产、整改隐患并考核当班跟班队干、班组长1000元/次,队长、书记各500元/次。

(五)相关人员巡查过程中发现风筒隐患,而当班瓦斯员、安全员没有汇报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考核瓦斯员、安全员100元/条。


通风科 安监处

201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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