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风电塔筒设备、法兰、无功补偿等招标公告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8 23:00:13



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2.2MW风机塔筒法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51028)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2.2MW风机塔筒法兰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46套2.2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采购,包括上段塔筒(上、下)法兰、中上段塔筒(上、下)法兰、中下段塔筒(上、下)法兰、下段塔筒(上、下)法兰的加工制造以及法兰的运输和相关服务等。

  交货地点:四川省广元市。

  分包及交货期为:

  此次招标分为两个包:

  第一包:22套2.2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

  交货期:2016年7月10日至2016年7月30日。

  第二包:24套2.2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

  交货期: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10日。

  (说明: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制造风力发电机组法兰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具有完成合同所需的厂房,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

  (3)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近三年内具有风电法兰300台套以上生产供货业绩;

  (6)已获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塔筒法兰设备采购合格供应商资格(2016年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报名: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wsc@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魏世超(电话:180099175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具体如下

  电汇购买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7045574327

  联 系 人:尤婧 魏世超

  座 机:0991-2329176 传真: 0991-2329176-806

  手 机:18009917599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6日止,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 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8.标前答疑: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签字盖章后必须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wsc@163.com。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788号甘肃长信国际酒店三楼小会议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

  联 系人:伊吉东

  联系电话:0839-6602225

  传 真:0839-6602220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12楼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邮编:830002)

  联 系 人:尤婧、魏世超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

  手 机:18009917599

  传 真:0991-2329176-806 邮 箱:gxxj_wsc@163.com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注明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类型(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


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2.2MW风机塔筒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51029)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2.2MW风机塔筒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46套2.2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采购,包括图纸中包含的除买方供应设备、材料(买方供应设备清单见附件五)的所有塔筒设备(不含基础环)、材料的采购、加工制造、安装、防腐、运输和相关服务(包含但不局限于买方供应设备、材料的检测、卸货、保管、安装、防腐、运输和技术服务)等。

  交货地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指定机位处(剑阁县东南直线距离约33公里,柏桠乡和木马镇境内)。

  分包和交货期:

  第一包:22套远景2.2MW风机塔筒设备采购

  风机塔筒交货期: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1月20日

  第二包:24套远景2.2MW风机塔筒设备采购

  风机塔筒交货期: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

  说明:卖方供货必须按成套塔筒设备供货,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具有完成合同所需的厂房,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

  (3)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已获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塔筒合格供应商资格(2016年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报名: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wsc@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魏世超(电话:180099175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具体如下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7045574327

  联 系 人:尤婧 魏世超

  座 机:0991-2329176 传真: 0991-2329176-806

  手 机:18009917599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6日止,每天上午9:30-13:30,下午14:00- 18:00(北京时间)。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8.标前答疑: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签字盖章后必须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wsc@163.com。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 1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788号甘肃长信国际酒店三楼小会议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 :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伊吉东

  联系电话:0839-6602225

  传 真:0839-6602220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12楼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邮编:830002)

  联 系 人:尤婧、魏世超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

  手 机:18009917599

  传 真:0991-2329176-806 邮 箱:gxxj_wsc@163.com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注明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类型(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

中节能甘肃靖远靖安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2.0MW风机塔筒法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51047)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靖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节能甘肃靖远靖安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2.0MW风机塔筒法兰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中节能甘肃靖远靖安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 25 套2.0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采购,包括上段塔筒(上、下)法兰、中段塔筒(上、下)法兰、下段塔筒(上、下)法兰的加工制造以及法兰的运输和相关服务等。

  交货地点:甘肃省白银市(以实际指定到货地点为准)。

  交货期为:

  塔筒法兰: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30日交25套。

  (说明: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制造风力发电机组法兰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具有完成合同所需的厂房,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

  (3)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近三年内具有风电法兰300台套以上生产供货业绩;

  (6)已获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塔筒法兰设备采购合格供应商资格(2016年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报名: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公章(扫描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wsc@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魏世超(电话:180099175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具体如下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7045574327

  联 系 人:尤婧 魏世超

  座 机:0991-2329176 传真: 0991-2329176-806

  手 机:18009917599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6日止,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 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7.标前答疑: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签字盖章后必须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wsc@163.com。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 1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788号甘肃长信国际酒店三楼小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中节能(靖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景春

  联系电话:0931-7701093

  地 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靖安乡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邮编:830002)

  联 系 人:尤婧、魏世超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

  手 机:18009917599

  传 真:0991-2329176-806 邮 箱:gxxj_wsc@163.com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注明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类型(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


中节能甘肃靖远靖安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2.0MW风机塔筒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51048)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靖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节能甘肃靖远靖安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2.0MW风机塔筒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中节能甘肃靖远靖安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25套2.0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采购,包括图纸中包含的除买方供应设备、材料(买方供应设备清单见附件五)的所有塔筒设备(不含基础环)、材料的采购、加工制造、安装、防腐、运输和相关服务(包含但不局限于买方供应设备、材料的检测、卸货、保管、安装、防腐、运输和技术服务)等。

  交货地点:中节能甘肃靖远靖安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指定机位处(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靖安乡西南约20公里处)。

  分包和交货期:

  第一包:12套东气2.0MW风机塔筒设备采购

  风机塔筒交货期: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15日

  第二包:13套东气2.0MW风机塔筒设备采购

  风机塔筒交货期: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15日

  说明:卖方供货必须按成套塔筒设备供货,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具有完成合同所需的厂房,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

  (3)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已获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塔筒合格供应商资格(2016年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报名: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wsc@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魏世超(电话:180099175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具体如下

  1 方式一:

  电汇购买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7045574327

  联 系 人:尤婧 魏世超

  座 机:0991-2329176 传真: 0991-2329176-806

  手 机:18009917599

  2 方式二:

  现场购买

  (新疆)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6日止,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 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8.标前答疑: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签字盖章后必须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wsc@163.com。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788号甘肃长信国际酒店三楼小会议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 人 :中节能(靖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 人:王景春

  联系电话:0931-7701093

  地 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靖安乡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邮编:830002)

  联 系 人:尤婧、魏世超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

  手 机:18009917599

  传 真:0991-2329176-806 邮 箱:gxxj_wsc@163.com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注明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类型(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

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2.2MW风机塔筒法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51028)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2.2MW风机塔筒法兰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46套2.2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采购,包括上段塔筒(上、下)法兰、中上段塔筒(上、下)法兰、中下段塔筒(上、下)法兰、下段塔筒(上、下)法兰的加工制造以及法兰的运输和相关服务等。

  交货地点:四川省广元市。

  分包及交货期为:

  此次招标分为两个包:

  第一包:22套2.2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

  交货期:2016年7月10日至2016年7月30日。

  第二包:24套2.2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

  交货期: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10日。

  (说明: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制造风力发电机组法兰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具有完成合同所需的厂房,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

  (3)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近三年内具有风电法兰300台套以上生产供货业绩;

  (6)已获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塔筒法兰设备采购合格供应商资格(2016年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报名: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wsc@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魏世超(电话:180099175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具体如下

  1 方式一:

  电汇购买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7045574327

  联 系 人:尤婧 魏世超

  座 机:0991-2329176 传真: 0991-2329176-806

  手 机:18009917599

  方式二:

  现场购买

  (新疆)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6日止,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 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8.标前答疑: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签字盖章后必须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wsc@163.com。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788号甘肃长信国际酒店三楼小会议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伊吉东

  联系电话:0839-6602225

  传 真:0839-6602220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12楼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邮编:830002)

  联 系 人:尤婧、魏世超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

  手 机:18009917599

  传 真:0991-2329176-806 邮 箱:gxxj_wsc@163.com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注明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类型(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

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2.2MW风机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51029)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2.2MW风机塔筒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46套2.2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采购,包括图纸中包含的除买方供应设备、材料(买方供应设备清单见附件五)的所有塔筒设备(不含基础环)、材料的采购、加工制造、安装、防腐、运输和相关服务(包含但不局限于买方供应设备、材料的检测、卸货、保管、安装、防腐、运输和技术服务)等。

  交货地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指定机位处(剑阁县东南直线距离约33公里,柏桠乡和木马镇境内)。

  分包和交货期:

  第一包:22套远景2.2MW风机塔筒设备采购

  风机塔筒交货期: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1月20日

  第二包:24套远景2.2MW风机塔筒设备采购

  风机塔筒交货期: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

  说明:卖方供货必须按成套塔筒设备供货,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具有完成合同所需的厂房,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

  (3)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已获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塔筒合格供应商资格(2016年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报名: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wsc@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魏世超(电话:180099175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中节能甘肃靖远靖安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2.0MW风机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51048)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靖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节能甘肃靖远靖安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2.0MW风机塔筒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中节能甘肃靖远靖安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25套2.0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采购,包括图纸中包含的除买方供应设备、材料(买方供应设备清单见附件五)的所有塔筒设备(不含基础环)、材料的采购、加工制造、安装、防腐、运输和相关服务(包含但不局限于买方供应设备、材料的检测、卸货、保管、安装、防腐、运输和技术服务)等。

  交货地点:中节能甘肃靖远靖安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指定机位处(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靖安乡西南约20公里处)。

  分包和交货期:

  第一包:12套东气2.0MW风机塔筒设备采购

  风机塔筒交货期: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15日

  第二包:13套东气2.0MW风机塔筒设备采购

  风机塔筒交货期: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15日

  说明:卖方供货必须按成套塔筒设备供货,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具有完成合同所需的厂房,制造、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试验装备;

  (3)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已获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塔筒合格供应商资格(2016年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报名: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wsc@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魏世超(电话:180099175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具体如下

  1 方式一:

  电汇购买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7045574327

  联 系 人:尤婧 魏世超

  座 机:0991-2329176 传真: 0991-2329176-806

  手 机:18009917599

  2 方式二:

  现场购买

  (新疆)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6日止,每天上午9:30-13:30,下午14:00- 18:00(北京时间)。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8.标前答疑: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签字盖章后必须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wsc@163.com。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 1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788号甘肃长信国际酒店三楼小会议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 :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伊吉东

  联系电话:0839-6602225

  传 真:0839-6602220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12楼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邮编:830002)

  联 系 人:尤婧、魏世超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

  手 机:18009917599

  传 真:0991-2329176-806 邮 箱:gxxj_wsc@163.com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注明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类型(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

固阳县兴顺西天润100MW风电场工程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1666125

  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固阳县天汇风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固阳县兴顺西天润100MW风电场工程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投标人应具备招投标法规定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准入评价当日的汇率折合)。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监督审核合格通知、确认证书等证明文件,且认证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4. 必须具有所生产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5. 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6. 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7. 近三年内累计至少有20套非直挂式无功补偿及10套直挂式无功补偿设备的销售业绩;这些设备中非直挂式至少有10套、直挂式至少有5套在电力行业内国家规范条件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运行了半年以上;具有良好风电项目运行经验,在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8.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次招标标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如下:

  供货范围: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2016年7月25日;

  交货地点:包头市固阳县本项目所在风电场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凡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3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中设大厦7层)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也可将标书款以电汇方式支付给招标公司,同时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帐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7783 5000 9658

  汇款备注:ZB-1666125 中设石化

  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扫描件、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寄地址等信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没有义务承担投标人在准备和投递标书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或支出,也没有义务向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理由。

  五、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2016年5月27日上午9:30前送至北京中奥华美达酒店(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214号),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若投标文件未能于上述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六、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2016年5月27日上午9:30在北京中奥华美达酒店(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214号)公开开标,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中设大厦7层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63285152、13811012211

  联系传真:010-63287252

  联 系 人:彭赫

  电子邮箱:penghe@mail.cmec.com

崇义天星20MW风电场工程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1666134

  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崇义天润龙归风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崇义天星20MW风电场工程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投标人应具备招投标法规定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准入评价当日的汇率折合)。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监督审核合格通知、确认证书等证明文件,且认证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4. 必须具有所生产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5. 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6. 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7. 近三年内累计至少有20套非直挂式无功补偿及10套直挂式无功补偿设备的销售业绩;这些设备中非直挂式至少有10套、直挂式至少有5套在电力行业内国家规范条件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运行了半年以上;具有良好风电项目运行经验,在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8.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次招标标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如下:

  供货范围: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2016年8月15日;

  交货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乐洞乡龙归村本项目所在风电场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凡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3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中设大厦7层)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也可将标书款以电汇方式支付给招标公司,同时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帐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7783 5000 9658

  汇款备注:ZB-1666134 中设石化

  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扫描件、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寄地址等信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没有义务承担投标人在准备和投递标书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或支出,也没有义务向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理由。

  五、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2016年5月27日上午9:30前送至北京中奥华美达酒店(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214号),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若投标文件未能于上述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六、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2016年5月27日上午9:30在北京中奥华美达酒店(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214号)公开开标,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中设大厦7层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63285152、13811012211

  联系传真:010-63287252

  联 系 人:彭赫

  电子邮箱:penghe@mail.cmec.com

来源:东方风力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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