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微课堂】煤矿瓦斯防治基本知识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8 23:00:13

一、 瓦斯

(一) 瓦斯的性质

煤矿瓦斯是伴随煤层形成而形成的,是随煤而伴生的。主要成分甲烷(CH4)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它的重轻,相对空气的密度为0.554。一般浮在巷道的上半部,独头巷道和顶板冒落空间处,渗透性强,不溶解于水,具有燃烧性和爆炸性,能使人窒息。主要危害是爆炸。

瓦斯的燃烧、爆炸和使人窒息的条件各不相同,主要取决于瓦斯在井下空气中的浓度(体积比),一般情况下浓度在5%以下不燃烧、不爆炸,但如果井下空气中含有其他气体或煤尘,爆炸限度可能降低到5%以下,浓度在5%-16%之间,遇火源会燃烧爆炸,其中浓度在7%-8%最容易引起爆炸,9.5%爆炸威力最大、最猛烈,浓度在16%以上不能爆炸,但可能燃烧,还容易使人缺氧窒息。当空气中瓦斯浓度大于50%时,能使人缺氧而窒息死亡。

(二) 瓦斯爆炸的条件

瓦斯爆炸应当具备三个条件:①瓦斯浓度在爆炸界限内,一般为5%-16%。②混合气体中氧的浓度不低于12%。③有足够能量的点火火源,既引大温度,一般是450度-650度。

(三) 瓦斯的来源及积聚特点

开采过程中,煤矿井下瓦斯主要有四个来源:一是从采落下来的煤炭中释放出来的瓦斯。二是从采掘工作面煤壁内释放出来的瓦斯。三是从煤巷两帮及顶板释放出来的瓦斯。四是从采空区及围岩中释放出来的瓦斯。

煤矿生产过程中,井下瓦斯按它的四个来源不间断地向外释放,又被流过的风流稀释、带走,当井下风量不足或停风时,井下瓦斯浓度将升高,形成瓦斯积聚,高瓦斯矿井积聚的快些,有的几分钟就积聚到爆炸限度,瓦斯积聚只有快慢之分,没有积聚不积聚之别,简单的说,井下无风瓦斯就积聚,有风瓦斯就乘风而去,这就是瓦斯积聚的基本特点。

二、 井下瓦斯的防治

井下瓦斯防治工作主要归纳为“十不要”、“八注意”。

“十不要”:1、不要随便开关局扇,以免造成瓦斯积聚。2、不要随便敞开风门,以免风流短路造成工作地点无风。3、不要堵塞风筒、风道,不让风筒脱落。4、不要让局扇吃循环风。5、不要擅自变动风筒、风障、风墙、风窗等通风设施的位置和正常风流方向。6、不要用扩散通风方式采煤、掘进。7、不要在未检查瓦斯的情况下盲目作业,或者超限作业。8、不要在无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无风区。9、不要携带烟火下井,不带电作业,不放糊炮。10、不要在回风流、无风或微风地点检修电气设备。

“八注意”:1、停风地点恢复通风前,要注意先检查瓦斯,发现瓦斯积聚应当按规定采取措施,有控制的排放瓦斯,送风时不要同时送采掘作业地点机械设备的电。2、局扇风筒要维护好,注意不要有破口和拐死弯。3、排放瓦斯时,瓦斯检查员应当在场,要注意检查瓦斯,撤出回风流中的人员并切断回风流中的一切电源。4、放炮时,要注意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每次放炮都要在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检查瓦斯。5、需要改变井下风流方向时,要注意测定风量,检查瓦斯浓度,使风流稳定,瓦斯不超限后才能安排工作。6、掘进时要注意不留盲峒,暂时停工的盲峒不停风,长期停工的盲峒要打好栏杆,并设置警标或密闭充填。7、探放时,要注意检查瓦斯,不超限后才能作业。8、要注意识别突出预兆,遇煤体变软、变冷、放煤炮瓦斯浓度忽高忽低等情况时,要立即停电撤人并报告。

三、 矿井瓦斯防治的基本要求

瓦斯是可防可治的,只要引起重视,煤矿瓦斯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一) 明确责任,做到有人管事。

要成立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一通三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配齐人员,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要满足瓦斯防治工作的需要。

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煤矿技术负责人对瓦斯治理负技术责任。

2、煤矿值班负责人对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掌握井下人数发现瓦斯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严格干部跟班下井制度,保证各采掘面每班有矿领导跟班,跟班领导落实“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4、“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应落实“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措施,对“一通三防”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完善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

高瓦斯矿井,每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必须安设至少2道联锁的正向和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扇应采用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实行风和电、瓦斯和电闭锁、低瓦斯矿井采掘供电分开)。

局扇通风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严禁使用3台以上局扇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送风,使用2台局扇向同一个地点供风的,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禁止一台局扇同时向两个掘进头供风。保证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做到不失爆。

(三)严格检查,管好井下瓦斯。

要制定瓦斯检查制度,并采取防止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的措施,实行矿井通风和瓦斯日报表审阅制,井下瓦斯牌板管理制,现场瓦斯情况实时监控制。

煤矿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和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应当定人、定时进行瓦斯巡回检查。

采掘工作面必须要有专职瓦斯员跟班检查瓦斯,瓦斯员发现瓦斯超限时,有权决定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坚持瓦斯浓度按0.9%断电管理制度,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即班长、瓦斯员、放炮员都在场确认可以放炮)。

(四) 建立可靠的监测监控系统。

所有矿井都要装备运行可靠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一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地点,安装位置,安装数量,使用维修,调校必须符合要求,瓦斯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应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及省政府的规定,确保当瓦斯超限后系统能够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的功能。

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应当设在矿调度室内,必须配备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发现井下瓦斯超限报警时,必须立即处理,发现井下大面积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

按照新的MA标志证书确认的系统配置对煤矿在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五) 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严禁超国家三部委批准核定的矿井生产能力下达生产作业计划和组织生产。

煤矿井下出现风速超限,瓦斯超限,不合理串联通风的,视同超通风能力生产,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采区、工作面必须立即减少产量,重新调整生产布局及通风系统,把产量降到核定通风能力范围内。

四、 瓦斯灾害的自救要领

    1、发生爆炸的灾区人员要立即利用附近电话向矿井调度室汇报发生灾害地点、时间、性质、范围以及被困人员情况。

2、发现事故的人员要利用各种方法迅速通知灾区回风侧的人员撤出。

3、灾区班组长应指挥本班(组)所有人员立即带好自救器,按照避灾路线退到新鲜风流地点待命或撤出地面,位于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位于回风侧或充漏有害气体巷道中的人员,应考虑这些巷道的状况及长度,撤出时间和自救器有效作用的时间等问题,选择最安全最近的路线撤出灾区,如果一时难以撤出,应就近进入避难峒室等候救援。

4、位于灾区内部的人员,撤出路线不明或较长较难不易撤出时,也不要惊慌失措,乱跑乱动,要沉着冷静,注意空气振动的方向,很快的背着振动方向卧在水沟一侧,用湿毛巾或湿衣服掩住口鼻及面部,利用水能隔火及溶解有害气体的作用,减少烧伤和中毒的危害,在空气振荡完全停止以后,要试探进入附近的避难峒室或独头巷道,并用材料、风筒布、衣服或矿渣等物品堵塞有毒气体的入口,等候救援。

5、灾区人员进入避难峒室后,要静卧休息,注意节约食物或饮水,节约矿灯电源,并要不断发出信号,便于救护队员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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