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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三峡金属结构厂 填报日期:2016.07.02
项目名称 | 机电公司黄连山塔筒24套外购件采购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采购项目 | 物资设备名称 | 材质 | 数量(批) | 备注 | ||||
外购件 | 一批 | 详见附表 | ||||||
交货批次 | 一批 | |||||||
交货时间 | 2016.07.20 | 交货地点 | ||||||
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
采购单位 | 机电公司三峡金属结构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的法人资格 在公司范围内一直长期供货,前期供应过同类合格产品 财务状况良好 | |||||||
邀请对象 | 集采平台合格供应商 | |||||||
时间安排 | 2016.07.20开始交货 | |||||||
采购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丁维 | 联系电话 | |||||
采购负责人 | 王宏博 | 联系电话 | 028-65326027 | |||||
联系信箱 | ||||||||
集采中心审核意见 | ||||||||
公司领导审核意见 |
1.招标条件
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北京博望华科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北京博望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张北50MW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主机设备及塔筒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北京博望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张北50MW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主机设备及塔筒招标
(2)项目简介:本工程位于张北县城西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6.8′~114°39′,北纬41°9′~41°12.5′,场区面积约16平方公里,场地较平坦,地形起伏较小。风电场东侧有S245 省道由南向北通过,南侧紧邻S341 省道,对外交通比较便利。
3.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三:货物招标清单。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风电机组制造商,;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4)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投入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求;
9)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150台及以上的2MW级及以上机型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或经用户签字盖章的有效证明文件),并具有2MW级及以上机型成功的运行业绩;
10)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11)所投标同等容量机型已取得国内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测试的电能质量测试报告,或具备资质的风电设备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
12)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13)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筒外协外购制造厂商须满足以下的资质要求:
1.具备风电机组塔筒制造能力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投入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求;
6.制造商近五年至少具有100台套2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塔筒供货业绩(须提供经用户签字盖章的有效证明文件)。
7. 制造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及分公司投标。
16)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详见附件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办公楼三楼328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整。请投标人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 有兴趣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16年7月12日15:00将澄清问题传真至文件中指定的传真接收号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文件、保证金及其他相关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8:30至10:00地点:北京哈特商务酒店3楼第一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菜户营东街60号)
6.2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9:30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是本次招标的唯一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的本次招标行为均为非法。提醒购标人注意。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邮编:100075
联系人及电话:甘经理(010-87631375)
阎经理(010-87631373)
杜经理(010-87631387)
传真:010-87207759
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白广路支行
开户名称: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账号:901019901
收款人名称: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保证金联系人:周女士 010-8763138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遂平县尖山风电场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平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遂平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塔筒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工程集中进行招标。
由招标人指定的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尖山风电场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境内,距遂平县城区公路里程约35km,距驻马店市区公路里程约40km。场址范围东西长约7.2km,南北宽约5.7km,总面积约11.7km2,海拔高度在160m~550m之间。省道S220从场内西侧通过,S331从场区北侧通过,场区内有一条乡村公路与外界相连,交通较为方便。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河南省尖山风电场共24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塔筒(含基础环)设备采购,包括设备的制造、组装、出厂前检验、验收、包装、运输至买方指定机位、现场开箱检查、安装交底、督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提供缺陷责任服务、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服务、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等。
投标人应对与其供货设备有关的其他相关系统的设计提出要求。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四段塔筒与预埋基础环装置:筒体板材、法兰、门框、塔外梯(含双边扶手)、风机铭牌、塔筒铭牌、基础环(包括筒体板、上下法兰、基础环调平装置(含安装支架))等。
法兰品牌范围:山东伊莱特、江阴恒润、山西富兴通等同档次品牌。
2) 内附件范围:塔筒内动力插座、照明系统(LED灯具)、电缆支架、电缆固定夹、防雷接地线、接线盒等内部元件、各层平台及附件、电缆导引装置、导电轨(与免爬器配套)、柔性电缆固定架组装、塔筒门、门锁、护栏、避雷螺座、监控系统支架、灭火器支架、照明系统用的安装底板和对应的紧固件、电气安装底板及其配套紧固件、爬梯固定支脚及其紧固件等。
3) 铝爬梯及其附件:铝爬梯(带防滑纹)、安全滑轨及滑块(机组的安全滑轨必须与防坠落滑块匹配)。
爬梯品牌范围:西瑞、中际联合(3S Lift)、AVANTI、HAILO等同档次品牌。
4) 塔筒本体及附属部件的防腐,详见技术条款。
涂料品牌范围:HEMPEL(赫普)、International(阿克苏诺贝尔)、中远关西等同档次品牌。
5) 根据招标人要求喷涂筒体LOGO及安全标识。
6) 按合同提供在执行合同工作中的有关服务。
除招标文件另有特殊说明外,所有设备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塔筒制造图纸及规范加工生产。任何组件或装置,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们对于设备构成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保证设备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设备运行品质是必要或安装过程中易损坏的零部件,卖方应提供这些组件或装置,其费用包括在设备总价中。
投标人应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设备,该设备应满足使用地的环境和自然条件,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要求。除特殊说明外,所有设备按主机制造商提供的塔架制造图纸供货,包括采用指定的原材料和零部件。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3 交货时间、地点
设备交货时间和地点
初拟交货时间:
基础环:2016年07月~2016年11月。
塔 筒:2016年09月~2016年11月。
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确定,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交货地点:河南省遂平县尖山风电场招标人指定机位 (车板交货)。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a)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塔筒设备制造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b) 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同类塔筒设备应具备5个风电场运行业绩。
c) 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制造、供货。
d)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e) 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f) 投标货物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
g) 投标人的分包商应提供过相同规格、相同型号的货物,并具有成功运行3年以上的业绩。
h)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财务报表未出现连续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i)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贸易公司、销售公司或代理商等非制造厂商的投标。
j) 投标人须访问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msdi.cn),点击“供应商注册”按钮选择“建筑安装工程、工程服务及其他类供应商注册”进行名称注册,并在名称注册通过后填写合格供应商申请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10日前,未按本要求完成注册、填报申请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不被接受。注册网站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731-85073214,注册、申报资料审核咨询电话:0731-85073853/85072312。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a)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2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香樟东路16号博远大厦1103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报名表(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
1)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资质文件、技术负责人职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保证体系原件及复印件。
b) 不便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版),并注明“××公司-××招标项目”。对于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在汇款后主动告知招标代理联系人。汇款账号如下:
户 名: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长沙市奎塘支行
账 号:4300 1788 1610 5000 0118。
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d)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线报名确认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若需要,可自行踏勘。
投标人为调查运输方式和踏勘现场及相关路线需进入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与招标人联系。除招标人原因外,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件和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现场查勘联系人:于猛(1587429232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b)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c)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d)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博远大厦 1103 房
联系人:罗敏之
电 话: 0731-85072366
传 真: 0731-85074048
邮政编码:410014
电子邮箱:2326065618@qq.com
招标编号:CTQH16-31-zb2091
1. 招标条件
茫崖50MW风电场项目塔架设备采购已由青海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能源[2016]4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水利水电集团茫崖风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应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投标。
2.2招标范围:20台2500KW型风力发电机组的塔架制造、塔架底座(基础环)、塔架附件、其它附件【包括根据图纸加工或采购设备(如:铝合金爬梯、防坠落系统、转换器、滑轨、电梯及相关附件)与塔筒组装或连接塔筒的结构件和标准件、照明系统(含相关附件)及附件】等。
备注:每个塔筒内均安装一部电梯及铝合金爬梯(由筒塔厂家提供),不安装助爬器。机舱与塔架、塔架与塔架、塔架与基础环的联结螺栓由风机厂家提供。
2.3交货期:
第一批:(风机基础标段开工前),交付全部的基础环及支撑件。(2016年9月10日前)
第二批:(吊装标段开工前),交付全部的塔架及其他附属件。(2016年10月10日前)。
2.4交货地点:茫崖风电场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的AR1、AR2、BR1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必须具有风机塔架制造、安装的相应资格和能力。近三年具有100台套以上及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塔架供货业绩,具有一次性成功安装、运行业绩。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通过了GB/T 19001-2008 idt 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认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保证设备制造的财务能力、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应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必须具有一定面积的非露天的厂房,配备行车、自动数控火焰切割机、刨边机、四轮卷板机、自动焊机、激光检测系统等一系列的配套设施,并最终得到风机主机制造厂家、设计单位及买方的共同认可。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有足够具有丰富经验的治理、设计、工艺、制造、试验、质量和安全控制人员,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登录http://www.qhbidding.com(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址)进行投标人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于2016年07月06日至2016年07月1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水利水电集团茫崖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20号
邮 编:816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979-843137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邮 编:810016
联 系 人:程生英、孙晶
电 话:0971-6302727、6334223
传 真:0971-6304544
电子邮件:b0737_2@163.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电力支行
账 号:6300 1883 6370 5000 7452
2016年07月05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遂平县尖山风电场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平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遂平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塔筒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工程集中进行招标。
由招标人指定的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尖山风电场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境内,距遂平县城区公路里程约35km,距驻马店市区公路里程约40km。场址范围东西长约7.2km,南北宽约5.7km,总面积约11.7km2,海拔高度在160m~550m之间。省道S220从场内西侧通过,S331从场区北侧通过,场区内有一条乡村公路与外界相连,交通较为方便。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河南省尖山风电场共24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塔筒(含基础环)设备采购,包括设备的制造、组装、出厂前检验、验收、包装、运输至买方指定机位、现场开箱检查、安装交底、督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提供缺陷责任服务、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服务、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等。
投标人应对与其供货设备有关的其他相关系统的设计提出要求。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四段塔筒与预埋基础环装置:筒体板材、法兰、门框、塔外梯(含双边扶手)、风机铭牌、塔筒铭牌、基础环(包括筒体板、上下法兰、基础环调平装置(含安装支架))等。
法兰品牌范围:山东伊莱特、江阴恒润、山西富兴通等同档次品牌。
2) 内附件范围:塔筒内动力插座、照明系统(LED灯具)、电缆支架、电缆固定夹、防雷接地线、接线盒等内部元件、各层平台及附件、电缆导引装置、导电轨(与免爬器配套)、柔性电缆固定架组装、塔筒门、门锁、护栏、避雷螺座、监控系统支架、灭火器支架、照明系统用的安装底板和对应的紧固件、电气安装底板及其配套紧固件、爬梯固定支脚及其紧固件等。
3) 铝爬梯及其附件:铝爬梯(带防滑纹)、安全滑轨及滑块(机组的安全滑轨必须与防坠落滑块匹配)。
爬梯品牌范围:西瑞、中际联合(3S
Lift)、AVANTI、HAILO等同档次品牌。
4) 塔筒本体及附属部件的防腐,详见技术条款。
涂料品牌范围:HEMPEL(赫普)、International(阿克苏诺贝尔)、中远关西等同档次品牌。
5) 根据招标人要求喷涂筒体LOGO及安全标识。
6) 按合同提供在执行合同工作中的有关服务。
除招标文件另有特殊说明外,所有设备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塔筒制造图纸及规范加工生产。任何组件或装置,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们对于设备构成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保证设备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设备运行品质是必要或安装过程中易损坏的零部件,卖方应提供这些组件或装置,其费用包括在设备总价中。
投标人应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设备,该设备应满足使用地的环境和自然条件,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要求。除特殊说明外,所有设备按主机制造商提供的塔架制造图纸供货,包括采用指定的原材料和零部件。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3 交货时间、地点
设备交货时间和地点
初拟交货时间:
基础环:2016年07月~2016年11月。
塔 筒:2016年09月~2016年11月。
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确定,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交货地点:河南省遂平县尖山风电场招标人指定机位 (车板交货)。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a)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塔筒设备制造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b) 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同类塔筒设备应具备5个风电场运行业绩。
c) 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制造、供货。
d)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e) 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f) 投标货物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
g) 投标人的分包商应提供过相同规格、相同型号的货物,并具有成功运行3年以上的业绩。
h)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财务报表未出现连续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i)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贸易公司、销售公司或代理商等非制造厂商的投标。
j) 投标人须访问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msdi.cn),点击“供应商注册”按钮选择“建筑安装工程、工程服务及其他类供应商注册”进行名称注册,并在名称注册通过后填写合格供应商申请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10日前,未按本要求完成注册、填报申请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不被接受。注册网站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731-85073214,注册、申报资料审核咨询电话:0731-85073853/85072312。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a)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2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香樟东路16号博远大厦1103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报名表(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
1)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资质文件、技术负责人职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保证体系原件及复印件。
b) 不便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版),并注明“××公司-××招标项目”。对于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在汇款后主动告知招标代理联系人。汇款账号如下:
户 名: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长沙市奎塘支行
账 号:4300 1788 1610 5000 0118。
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d)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线报名确认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若需要,可自行踏勘。
投标人为调查运输方式和踏勘现场及相关路线需进入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与招标人联系。除招标人原因外,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件和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现场查勘联系人:于猛(1587429232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b)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c)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d)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博远大厦 1103 房
联系人:罗敏之
电 话: 0731-85072366
传 真: 0731-85074048
邮政编码:410014
电子邮箱:2326065618@qq.com
招 标 公 告
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6-07-2004/01
业主招标编号:HN_B_BJ /XNY_WZ/WG_051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秦皇岛市卢龙县卢龙镇风电场35kV无功补偿装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秦皇岛市卢龙县卢龙镇风电场35kV无功补偿装置设备采购
2.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
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满足电网公司要求)、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含国家及电网公司要求的相关审查用文件)等,设备包装、运输、现场协调、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一年质保、系统升级培训、为满足电网接入要求的相关技术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要求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4.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4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近五年良好运行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4.5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4.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0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1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4.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4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建议下载使用网站提供的通用版本浏览器,其他浏览器请关闭弹出窗口阻拦功能。),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07月06日9:00起至2016年07月15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nzb.cn)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在上述网站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7月06日9:00起至2016年07月16日17:00止(超出发售时间购买,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22元,售出不退。
特别提醒:
(1)请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禁止提前汇款。
(2)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通过网银(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时,须分标段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一次支付所有购买标段的招标文件费用。
(3)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6)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在被审核驳回后,再次提交修改资料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后24小时,超过此时间未提交新的合格报名资料视为报名不通过。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 编:050071
联 系 人:韩素莹 肖垚
电 话:15131112838 15803118405
传 真:0311-66633936
招 标 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能大厦10、11层
联 系 人:常跃龙
联系电话:010-68297636
举报电话:【010-68297722】
7.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北京(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石柱县千野草场风电场(60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ZJZB16-0012
日 期: 2016年07月06日
1.1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国电重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 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企业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若投标人是制造企业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风电机组的营业执照;
国内已有100台及以上1.5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50或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
1.2.3若是指定的唯一代理商,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企业(合作方)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以下简称合作方)并签署相应的书面协议。
合作方必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国内已有100台及以上1.5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50或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投标人的合作方(如有)须就本项目的标的物的性能和质量向投标人或招标人进行保证。
1.2.4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具备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若投标人是制造企业,上一年末的总资产须超过2亿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大于4亿元人民币。
若投标人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其注册资本金须达到或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末的总资产须达到或超过1亿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达到或超过1亿元人民币。
1.2.5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财务状况良好)等方面必须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年生产能力大于200台。
1.2.6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
1.2.7 投标设备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技术性能和质量的最低要求,必须提供风机的认证证书、技术性能保证值和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技术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可有资质或国际公认单位出具的投标机型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设计认证证书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有关鉴定材料),达到技术先进、成熟、质量安全可靠、环保、节能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 未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主机或关键部分不得分包、转让。
1.2.10 投标人的分包商(包括国内非关键的配套部件)需经招标人确认并且必须是制造企业(标准件或低价的小部件除外),必须具有给国内已有100台及以上1.5MW及以上容量机型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50或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制造企业的配套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应具有ISO-9000(2000版)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1.2.11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2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行为、必须不在被禁止投标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相同或相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和/或合作方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履约中违背本章第10款的规定。
1.2.13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范围: 单机容量2.0MW,总容量为60MW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1.6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7月06日 09:00整到 2016年07月11日 16:00整(北京时间))。
1.8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查看招标公告、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相关事宜,请与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101楼5层,邮编:102209,邮箱:4000184000@b.qq.com,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客户服务热线:4000184000-1-0 ,CA办理电话:021-962600、021-36393103、 021-36393123、021-36393136(上海CA公司)。
1.9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9.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9.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9.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9.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9.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9.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10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 设备名称和规格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交货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
1 | 风力发电机组 | 9000元 | 2017年3月1日-6月10日 | GDCX02-ZJZB16-0012/01 | 不低于投标总价的0.5% |
1.1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07月26日 11: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400-018-4000)。
1.1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 2016年07月26日 11: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01056977671、01056977672、01056977673、01056977674、01056977675)。
1.14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或邮箱的形式与1.16条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人联系。
1.15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6660100100001321
1.16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 标 人: 国电重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龙渊路1号
邮 编: 401220
传 真: 023-81500130
联 系 人: 朱占灯
电 话: 023-81500130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 102209
电 话: 4000184000-1-8022
传 真: 010-56977609-7096
邮 箱: fengxingqi@cgdc.com.cn
联 系 人: 冯星淇
客户服务: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新能源研究院101号楼
邮 编:102209
邮 箱:4000184000@b.qq.com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CA办理电话:021-36393103、021-36393136、021-36393171;
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4000184000转1
开标大厅应急电话:01058688453、01058688454、01058688457、01058688458、01058688459(开标大厅应急电话在开标前90分钟开通,仅仅负责开标过程中的应急沟通,不解答其他问题,开标结束后关闭)。
【来源:东方风力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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