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建管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精选(五)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古城建管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精选(五)


05

PART

FIVE

二十五、古城煤矿停工停产项目管理办法

井下各地点如有停工停产项目之一的必须立即停工停产,项目达标后方可生产。

一、矿建专业

1、超前支护损坏,不能有效使用的;

2、掘进工作面巷道内支护出现异常(顶板下沉、大面积离层),不能满足安全支护的;

3、检测仪器或涨拉工具不能正常使用的;

4、支护材料规格与规程要求严重不符合的;

5、掘进工作面遇到重大地质构造未及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

6、工作面发生(瓦斯异常升高、片帮严重、涌水量突然增大等)重大变化的。

二、通风专业

1、作业区域无风、微风或出现循环风的;

2、煤巷工作面两趟风筒距迎头均超过5m或岩巷风筒距迎头超过10m时,未及时延伸的;

4、作业区域瓦斯积聚、超限或预警的;

5、掘进工作面、动火作业、爆破作业、贯通作业无瓦斯检查员的;

6、属排放瓦斯时瓦斯流经区域的;

7、巷道内发现煤尘堆积严重或防尘措施严重不到位的。

三、抽采专业

1、工作面掘进时,未按规程规定预留足够的措施孔或预测(校验)孔的超前距;

2、石门揭穿突出危险性煤层和突出危险性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掘进作业或超掘的;

3、掘进工作面瓦斯参数按规定测定超标的;

4、贯通前未按照要求打设穿透孔的;

5、作业地点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现象的;

6、打钻过程中现场瓦斯浓度超过0.8%的;

7、工作面未采取正头卸压(预抽)、巷帮边掘边抽、每日施工瓦斯释放孔等区域和局部措施的;

8、工作面出现瓦斯动力现象的。

四、地测专业

1、有水害威胁的工作面未进行探放水作业、未达到探放水设计要求的;

2、大型贯通未编制设计和设计未经批复的;

3、岩巷掘进工作面在距煤层法线距离10米前未探明煤层情况的;

4、地质情况不明确,未坚持“有掘必探”,超越超前钻探安全距离施工的;

5、导线点、中线点、腰线点遭到损坏未重新标定的;

6、巷道内激光指向仪偏离中线,未及时调整对中的;

7、掘进达到探水线、积水边界线规定的警戒范围的。

五、机电专业

1、新开口工作面,主要机电设备(掘进机、耙矸机、皮带机、刮板机)未经验收或验收不达标的;

2、皮带机无“四保护、两装置”或保护不全的;

3、皮带机上皮带跑偏偏离中心线300mm,下皮带磨皮带架的;

4、主要机电设备(皮带机、刮板机、耙矸机等)未按规定打设地锚或固定不牢固的;

5、掘进机带病(无前后照明、闭锁保护失效、内外喷雾无法正常使用等)运行的。

六、供电专业

1、一次检查查出三处或同一地点连续出现两台次电气设备严重失爆(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老鼠洞等)的;

2、局扇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或无法实现自动切换的,以及局扇供电未实现“三专两闭锁”的;

3、在用电气设备保护不全、失效、带病运行的。

七、监测监控专业

1、对新开工的工作面,未安装监测监控装备,安装系统后未经监测监控部验收或者验收未通过不具备开工条件的;

2、施工队组在变更供电线路、局扇风路方案时不通知监测监控部,造成瓦斯(风)电闭锁不彻底或闭锁不全面的;

3、施工队组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监控设备、监控电缆、接线盒损坏导致失爆或者传输不正常的;

4、新开工的工作面,未安装通信联络系统相关设备或者没有及时跟进整改的;

5、工作面未及时延伸风流瓦斯传感器,巷道内监控通信线缆与动力电缆、水管、风管等管线交叉、打扭、挤压或死结等现象影响生产不及时整改的。

八、运输专业

1、斜巷运输未执行封闭管理,封闭区域两头无运输部或专职安全员跟班的;

2、未按斜巷运输规定装设、调整安全设施的;

3、绞车钢丝绳存在以下隐患:①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②每股断丝达3丝;③直径减少量达10%;④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的;⑤提升钢丝绳中部有接头的、保险绳与主绳绳径不符的;

4、设备、物料装车捆绑不合格的;

5、运输捆绑用具(专用捆绑链、手动葫芦、卸扣体、蝴蝶结、连接件、卡具、压杠、钢丝绳扣)等不完好,出现损伤、打结、扭曲等现象的;

6、运输作业区间两端挡车装置未打到常闭状态的;

7、运输炸药未按要求空车间隔运输或与物料同时运输的;

8、“四超”物件运输无安全技术措施的;

9、绞车基础未浇筑或固定不牢固的;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对运输环节进行停工。

九、安全管理专业

1、正规循环作业无作业规程、非正规作业无《安全技术措施》或《单项工程责任书》组织施工作业的;

2、开工审批手续或作业审批手续不全的(未报送作业计划或规程措施、开复工相关手续、单项工程安全责任书的);

3、未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的;

4、作业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处理的;

5、工作面未执行“四位一体”、“职工互联保”制度的;

6、主要岗位人员无证作业的;

7、发生重大变化未向建管处如实上报的。

二十六、地面要害场所夜间检查制度

一、要害场所范围

要害场所包括副井、桃园、主井三个场地主提升机房、主通风机房、压风机房、瓦斯泵站、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变电站等。

二、检查要求

1、每日调度会后,由主值班处领导安排当日非生产部室队级及以上值班人员分两组进行夜间检查,明确组长、成员、时间、路线、地点(随机指定)。

2、检查时间为当日23时-次日6时,被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夜间检查人员分两组进行检查,到达各检查地点要用固定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员做好记录,检查人员在要害场所记录本上进行登记。

4、各组检查完毕后,在《地面值班夜间检查记录》上填写检查结果,将该结果交调度室存档,并到调度台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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